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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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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完公司的事务,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通常网红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转型往作家、网商店主、餐饮行业、影视等方向发展。不过方子衿既不想跟小豆豆之流的网红一样,去卖山寨大牌的所谓“原创”;又因为在云旋的经验,让他明白自己去当餐厅老板定属自虐;况且他还稍微有点怯场,所以那种露脸的影视路线也并不适合他……算来就只剩下当网红作家写鸡汤文这一条路了。所幸祝鹤对方子衿已经做过这方面的培训,估计对方编点鸡汤故事还是没什么问题。这次来锦市,主要也是为了跟他当面探讨出书的问题。

    说实在的,现在市面上的网红普遍都在往畅销书作家这个模子包装,把那一堆量产的文字垃圾用精美的装帧包裹起来,便敢腆着脸让粉丝掏腰包了。并且,像方子衿这样自己准备亲手写东西的人完全是少数,甚至有一些网红几乎算是半个虚拟形象,经营账号的和出席公众活动的根本不是一个人。代笔在他们这一行业几乎成了默认的规则。

    祝鹤跟他简单阐述了这些情况,然后问他是否需要公司找人代笔。

    方子衿略一犹豫便拒绝了:“算了,我自己写的那些废话拿去赚粉丝钱都不大好意思,更不要说再找代笔骗他们了。我还是自己努把力,争取写点真心实意的东西出来吧。”

    几个月相处下来,方子衿对自己维博上面的几十万关注者或多或少有了感情,这种感情带来的后果就是他产生了一种身为大V的责任感。在这样的感情支配下,他当然无法选择使用代笔。

    方子衿的回答在祝鹤的意料之中。实际上,从罗清远找上他,让他把一个富二代包装成网红开始,他的看法就在被这个人不断刷新。不过在同行普遍用代笔和出注水书的情况下,方子衿有自己的坚持,并不算坏事,毕竟有那样的同行衬托着,粉丝有是有眼睛的,自然会把书的分数打上去。

    宣传的事情有祝鹤运作,而方子衿接下来面对的就是两个月内写出十五万字的催稿地狱——也许这对职业作家来说不过小菜一碟,但他一外行人,要做到这种程度实在为难。无奈之下,在跟靳慕云讲明情况之后,暂时辞去了生活助理的职位,往全国各地的文青圣地瞎跑,以寻找灵感和故事,同时还得跟旅途的疲惫做斗争,坚持码字。

    若让前世的他畅想自己的另一种人生可能,估计想破头也想不到现在他有的这种人生。

    不过方子衿的忙碌,倒是让靳慕云松了口气。

    靳慕云正愁于每天与对方超长时间接触之下的别扭感带来的压力,若方子衿不离开,他自己也要找个机会出差去冷静片刻。现在两个人分开了,他才终于不用分心,为自己每天不自觉朝对方投过去的视线和忍不住查看监控的行为感到焦虑,也终于有心情和状态来处理前两天搁置下来的仿古酒店建设问题。

    其实靳氏在锦市经营了这么多年,就算无法打入官员的内部,也跟他们多少有些交情,想从探听政府在这个项目投入的心力和是否要完全实行的决心方面着手,来预测墓葬群附近商业用地的处理方式,无疑是可行的。正好方子衿不在,那些久违的觥筹交错,似乎也可以参与了。

    远在华国西南某文青圣地的方子衿脖子上挂着单反,还在苦逼兮兮地到处寻找灵感,此刻打了个喷嚏,跟系统说:“这垃圾天气预报,不是说穿件卫衣就行吗?怎么这么冷……”

    系统没吱声。因为来这儿之前,查看天气预报的事情是它负责的,哪想到方子衿在常年保持适宜温度的靳宅和靳氏大厦养成了温室的花朵,这么一点温差都受不了,实在失策。

    “圣地”这种词汇说来微妙,也许一开始人们用这个词是想表达这里未被开发、到处都是封闭条件下原汁原味的独特民俗风情,但当这个“圣地”概念被无数的人宣传推广,那么吸引来的会不止是游客,还有逐利的商人,结果就是造就了一个空有“圣地”头衔的泯然于众的古文化一条街。

    方子衿端着单反,却发现这里除了天空和远山,任何能称之为当地特色的东西都没有。视线所及之处均是花花绿绿的批量生产的“手工民族风饰品”以及跟他一样背着背包挂着相机的游人,如果硬要说什么是特色的话,那大概只有专为伪文青建造的场所——酒吧了。

    酒吧对于方子衿来说确实不是什么神秘的地方,似乎没有特意去一趟的必要,然而有句万恶的话是这么讲的:“来都来了”。所以,既然都来了,既然别的地方都没什么意思,还不如随大流去酒吧逛逛,看看能不能撞到什么失恋伤情的人,来一场“我有酒,你有故事”的邂逅。

    方子衿随便撞进一家酒吧,门口挂着酒旗,还有一推就发出“嘎吱”呻吟的木头门,室内装修得像古装剧里的客栈。然而与环境格格不入的,是昏黄白炽灯下小小的舞台上坐在高凳上的歌手,弹着吉他唱着类似于“我遇见一个姑娘,但她离开了”的伤情故事。

    方子衿不懂音乐,但听着歌手低沉沙哑的烟嗓唱着缓慢深情又有点哀伤的曲调,难得没有打个冷战。这人唱得确实不错。

    酒吧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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