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我永远铭记这一天,比我阿玛的忌日还要牢固。
冯虚约了我在西郊见面,那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乡僻壤,我对冯虚选这个地方本还颇有微词,复一想到她的处境,便释怀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九点,黑灯瞎火的,还特地带了把手电。西郊这个地方,不说电车,就连黄包车也没有要去的,问之,答曰:“那就不是个吉利的地方!”
“什么意思?”
黄包车夫贼眉鼠眼地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方压低声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是干这个事的,不要去!”
给了他赏钱,让他将我带到市区边上,路上他苦口婆心地劝阻,腿却没歇着,紧么劲儿地倒腾,到了地儿,把我撂下,拿了钱就往回蹽,不知道的还以为后头有狼撵呢!
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转过身去,望着前方的路。这段路,全靠双脚。
在奉天,十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穿稍厚的外衫了,在上海,虽说夜里也有凉爽的夜风,但shi气重,衣服黏在皮肤上,不大舒服。
路两边都是成片的残垣断壁,墙缝里布满了青苔,野草横生。不多时,是一个连一个的巨大沙坑,天色黑,除了手电筒照亮眼前那块巴掌地儿,其他皆是一片漆黑。
微风拂面,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扑在鼻头上,脚下的路逐渐崎岖不平,大大小小的石块层层叠叠,可谓“举步维艰”。明显的道路已经不见,只能靠双脚踩出路来。
如此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与冯虚约定的地点。
这里有一个醒目的标识:漫山遍野的花园式别墅,等闲人也养不起这里的房子,冯虚被金屋藏娇于此,白崇山好大的手笔,她却千方百计找我来别墅群的后山,可见冯虚成了实打实的旗人手里的金丝雀——关笼子里飞不出来,消遣时闲逗扯。
来到与她约定的地点,寻到一处老槐树底下,天还不冷,草丛枝叶间蚊虫横生,趋光而来,死皮赖脸赖着不走,随手一抓就是满手密虫。
冯虚迟到了,明明我离得比较远。当她出现在手电筒的光亮之内,首先看到的是她带着的一对儿璀璨的宝石耳坠子,妆容齐整,头发一丝不苟,接着向下看去,是一件崭新的红旗袍,上面绣着Jing致的金线,耀眼夺目,脖子上缀着珍珠项链,手指上套着钻石戒指,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袅娜多姿,婷婷款款,似望舒,更似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我有点晃神,刘国卿的太太,果然是人中龙凤。
她停下脚步,抬头望了眼被树杈割得七零八落的月亮,眼波一横,又看向我,静静道:“我们还有十五分钟时间,长话短说。”
我一皱眉:“白崇山要过来?”
她仰脸一笑,明媚潇洒:“他派了人来杀我,好不容易到了今天,我怎么会坐以待毙?上海乌糟一片,能除一个是一个,再说,我可不想死在他手里。”
心下一紧,可又不想输给一介女流,只好眯起眼道:“我是生意人,谁能让我赚钱,我就跟谁好,白先生是行长,我巴结他都来不及,你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她又是一笑:“咱明人不说暗话,时间紧迫,别蹭棱子。我早就知道你,清臣与我通信,有一段时间,信里写的都是你,你身居奉天警察署署长的要职,暗地里——清臣特地与我说过,可以相信你。”
我先是一怔,复想起“清臣”是刘国卿的字,紧接着面上一热,这王八犊子,跟自个儿太太扯什么哩根楞,说些个混话!我俩那事儿,是能摊在明面上的吗!
“刘国卿跟你说可以相信我?那你自己呢,你信吗?”
“我信清臣。”
我信清臣。轻轻巧巧的四个字,她怎么就能毫无负担地脱口而出?我想说一句“我信国卿”,却死活说不出来。
她说道:“那些个日子,我们通过邮寄<良友>互报平安,但凡接不到良友了,便是我出事儿了。清臣是个傻的,事儿都憋在心里,心知肚明,偏要装糊涂,有时我也不知道他脑子想的到底是个啥?但我知道他心里有我,这就够了。”
我想起刘国卿一个爷们儿,家里却堆满了《良友》,一时间心都凉了半截。
刘国卿傻?放屁!他Jing明得很!老子才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他一盘棋下得好啊,我对他死心塌地,若在奉天,自有我心甘情愿为他挡灾挡祸;我在上海,得知我结识了白崇山,他又千方百计拐弯抹角让他太太知道我的存在,他是在逼我保护他的太太!
他明明知道自个儿的太太跟别的男人厮混,他也会为了他的大局,为了他的家国忍下一口气,还要找人保护他的太太!
“你要我怎么做?”我问冯虚。
“极斯菲尔路76号派出来的间谍名单在我手里,这些间谍不仅在上海活动,东北、华北也是他们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