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打开衣柜,去取干净的衣服。泊乐之前一直睡在他这里,他的衣柜里还一直存放着他的衣服,他细心地挑选了质地更为柔软的蚕丝打底内袍,又挑了一条藏青色的宽松长袍。
“赶紧换上。我现在就去帮你把那蜱虫给消灭掉。”
宋宁将衣服丢到他的腿上,撸起自己的衣袖,就要冲向隔壁房间。
泊乐轻飘飘地将他给截住。
他做出咬下嘴唇的动作,手里扭捏着袍子的一角,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重新抬起头来看着宋宁,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能去你房间睡吗?”
宋宁回眸望他,便听他清脆好听的声音响起。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避免跟我有过于亲密的接触,毕竟她们觉得你是在把我当媳妇看待,可是有蜱虫在,又不能确定它消灭之后还会不会再回来。当然,若是你不想我去你房间睡,那我便在桌子上凑合过也行。”
这是宋宁第一次听泊乐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但没想到这话说出来会充满如此委屈的口吻。他思忖一会儿,安抚道:“我当然不建议啦,他们说他们的,我们做好我们自己的不就好了。”
“你既然要过来这边睡,那今晚得多拿一条被子出来,嘿,现在太阳都快下山了,今晚就委屈你跟我凑合用一张被子吧。”
泊乐扯出一个笑容:“我都可以。”
计谋得逞,比想象的还要简单,宋宁竟然没有怀疑,平日里都细细打扫的房间怎么会有蜱虫出没。一想到蜱虫,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后面山上,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虫的样子,为了能跟宋宁睡一张床,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过,千万不能被宋宁发现。
他竟如此卑劣。
作者有话要说: 扑倒宋宁的第一步,正式开始啦~
第60章
后院, 宋宁跨着篮子, 迈进玉米地里。
玉米属于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为春播跟夏播,经过施肥裁剪等Jing心培植后,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后收成。只不过,宋宁来到这里后, 就对种田颇有研究, 他试过在九月份秋播后, 发现玉米依旧长势旺盛,收成良好。
从那之后,宋宁便选择多季节分散播种,这样每年只要想吃新鲜的玉米, 便能随时能吃到。
宋宁这批玉米选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感与甜玉米完全不同, 软濡有嚼劲, 吃起来贼香, 但不甜。宋宁作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选糯玉米。
他拨开高大的剑型长叶,目光锁在淹没在绿油油叶子之下的玉米棒上。可爱的玉米包藏在浅绿色的鞘状包片里, 只有黑褐色的穗须耷拉在外面。宋宁抚摸着穗须, 穗须质感微凉,细嫩,比一般的普通毛发手感还不错。
抚摸着穗须的手从上到下, 指腹按捏着包藏在包片里的籽粒,他经验丰富,不用掰开包叶便知晓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哪根玉米棒好吃。
接着,他掰下数十个丢入到篮子里。
从来采摘果实,都不止考虑他独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棒都颗粒饱满,切粒粒均匀,只有长着穗须的顶端有少许的空棒存在。
这一篮子大概有几十斤重,他重新从高大的玉米地里出来时,泊乐已经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不知已经站了多长时间。
宋宁说:“你怎么不进来找我?”
泊乐腼腆一笑,说:“新换上的衣服,若是再脏了,你岂不是要再多洗一套。”
宋宁赞同地摸了摸泊乐的脑袋,说:“你说的对,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该学会做家务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这些都很简单的,你一看就会。”
只不过洗碗这个得小心一些,泊乐别看还是个半大的少年,力气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权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家伙练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Jing神气才能勉强地避开挥到他面前的拳头。
至于为啥不用剑,那不是废话嘛,被剑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现在,小狼崽长大了,不分担下家务,可说不过去。
泊乐:“……”
他说的太对了,泊乐没有理由反驳,甚至觉得能帮到宋宁,还挺高兴。
宋宁微微一笑。
两人回到厨房位置,他开始剥玉米叶子,想着刚才的提议,他放下手中的玉米,微笑地对着泊乐招手,接着从小木凳里起来,舒舒服服地躺到厨房里的藤椅上,指挥道:“乐乐,剥玉米咯,全部都要剥完哦。”
泊乐愣了愣,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始了。他没犹豫地上前,坐到刚才宋宁坐着的那张木凳上,木凳的表面还残留着宋宁的温度,他脸一烫,立即低下头。
宋宁并未瞧见,继续说道:“你先从上面掰开,但不要直接剥下来,等所有包叶掰下来后在一并连同下端的轴柱给掰断就行。”
泊乐照着他说的法子,掰开青绿色的包叶,包叶上有条纹,手感略有些粗糙,摸起来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