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五日,黎征三十岁的生日,大半天的时间是和桃言溪在医院里度过的。
早晨带桃言溪回家,上车后他很快就靠着椅背睡了过去,他的四肢蜷缩在一起,没多久就散开了,脑袋搭在肩膀上随着路程摇晃颠簸,像一只被掏空了棉花的小熊,到车库时黎征没有叫醒他,柔软的身体很容易抱起来,放在枕头上,呼吸没有一点起伏。
黎征坐在床边观察了桃言溪许久,收回贴在他鼻子下的手指,终于相信他没有死。
纵使知道自己疑神疑鬼,神经紧张到新的高度,黎征也确定眼前所见并不是错觉,分开不到一天,桃言溪的皮肤比之前白了一个度,和自己的肤色接近了。
上午还没过完桃言溪就醒了,黎征一夜没睡,听到里面的动静,透过卧室门边穿衣镜的反光看到桃言溪在镜前观摩了一会儿自己的脸,试着做出平时常有的微笑,练习几遍后走了出来。
黎征歪仰在沙发角,头发乱得像鸟窝,还穿着昨天那身衣服,嘴角挂的彩也没洗,他假装自己刚放下手机,望着桃言溪愣了一下,抓抓头发摸出车钥匙,说:“吃饭去,咳。”
用力清了下嗓子,声音里有血的味道,水果刀和戒指跟着车钥匙从裤兜里一齐翻了出来,哐当掉在地上,黎征赶紧弯腰把戒指捡起来护在手中,心想,妈的,我居然一直把刀和戒指放在同一个兜里。
桃言溪点着头嗯嗯答应,调头回卧室穿衣服,脸转过去的时候笑容没了,嘴角一抽一抽想哭得要紧,黎征听见他在屋里慢慢吸鼻子的声响,默默抽出纸巾朝卧室走了几步,踌躇片刻,又默默地退回了沙发。
等他出来,两人一起下楼,黎征握着桃言溪的手不放,开车时也誊出一只手握着,一路上没怎么说话。
午饭是在医院外的快餐店里解决的,桃言溪乖乖就坐,没有异议。
吃饭的时候黎征看着他埋头往嘴里硬塞饭菜的样子,肤色变白了也依然悦目,腮帮鼓鼓的像个团子,就是有些想念他以前有点小钱就仰起蜜色的脸蛋嚷嚷着请客的模样,如果昨天顺利,今天他会和自己在哪里吃新婚兼生日的第一餐?是路边小店还是高档餐厅?不管在哪里,蛋糕一定会被他吃光。
黎征揉了揉酸胀的眼睛,就着这只手摸了下桃言溪的脑袋,说没胃口就别吃了。
下午的时间花在了常规检查上,黎征最担心许承安和他那群不三不四的朋友让桃言溪染上什么病或者给他的脏器造成容易被忽视的内伤,所幸大部分指标都正常,还有一些检查项目要空腹进行,黎征跟挂号的医生是熟人,让他给开了一周的单人病房。
住院的事桃言溪不知道,黎征也不打算提前告诉他。
太奇怪了,一个人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变白那么多,就算他不是普通人,就算他是小神仙,也不可能这样……
好吧,承认他不是普通人。但究竟是他的身体产生了异变还是许承安在搞鬼,黎征苦思了一天,一定要弄清楚。
而且,反常的事不止这一件,黎征清楚地记得在地下室小心靠近桃言溪时,他的眼珠转过来,用微弱的唇语叫了自己的名字,他说,“黎征”。
除了做爱时命令他叫出口,他从来不会直呼本名,更何况是以一种大人般温柔又克制的语气,而自己当时居然坦然接受了,就像曾经无数次被他这样呼唤过。
“主人还记得第一次和我来这里吃饭的那晚吗,我的头发被烧焦了一小撮。”
桌边摆着一杯蜡烛,桃言溪对着火苗揪了揪自己耳畔的发丝,黎征从一盘被他无意识切成碎块的烤鸡上猛然抬起头,思绪又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啊,嗯,那时候你头发比现在长一些。”黎征叉起一点柠檬烤鸡塞进嘴里,晚上的餐厅色调偏暗,但愿桃言溪没有发现自己苦恼的表情。
“主人喜欢我留长一点还是短一点?”桃言溪顺着说下去。
“都喜欢,只要你别穿那件毛毛虫一样的黄羽绒服,它封印了你的颜值。”
黎征敷衍地幽默了一下,看看桃言溪放在耳边的手,又看向摇曳的火光,尽量表现得没那么心事重重,桃言溪也跟随黎征望向窸窣燃烧的火芯,轻轻嘟囔:“那也是因为你以前总穿那个颜色的衣服,我才潜移默化受了你的影响呀……”
“嗯?你说什么?”黎征又走神了。
“没什么,嘿……”
桃言溪独享秘密般微微窃笑,黎征喜欢看他放松下来的样子,便只注视着他没有追问,这时侍者端上温煎三文鱼和海鲜蘑菇烩饭,揭开盖子香气扑鼻,今晚是桃言溪点的菜,他还记得初次就餐时的菜单,的确是小神仙啊,黎征又怅然若失了,继续埋头把烤鸡切成更碎的细块。
“主人,唔,就是你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吗,比如,比如发明‘永动’小风车的契机……吗……”
菜快吃完的时候,桃言溪忽然吞吞吐吐地问道。
“记得,怎么?”
桃言溪握紧叉子,双眼亮了起来:“是什么呢?”
“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