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那黑纱里的天空在这我将幻梦吞饮)
被校门口摆摊卖冰淇淋的圆脸女孩儿提醒了一句,林朝才发现快要下雨了。放学后他拎着书包慢腾腾从教学楼走向公交站,看着那些花里胡哨只有小姑娘会喜欢的雪糕图案晃了神,恰好口袋里还有他打算拿来坐公车的零钱,等他意识到自己的走向时,他已经停在摊前,略过价目表上印刷着的密密麻麻的一串小字,眼神径直定格在最下端,“要个原味的,”他把掂在手心的三枚硬币递过去,“不收这个我可以扫码。”女孩儿的性格和她的长相一样和善,笑时眼睛眯起来,像春节时他妈贴在门板的年画里,抱着大鱼或者莲花看着就很喜庆的小人儿。她摆摆手,爽快地把打好的圆筒冰淇淋递过来,“你是在这念书的吧?你们学校的人都长得好好看啊,原味是最便宜的,就送你啦。”她似乎做了个伸长脖子看向他身后的动作,然而林朝懒得扭过头去看后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形,把硬币一字排开摆在冰淇淋机上,答非所问道:“我小时候有一回买红薯,走了两条街才碰到一卖红薯的老大爷,当时太兴奋揣了红薯就跑,回到家才想起来忘了给钱,还纳闷怎么那大爷也不叫住我。第二天再碰到大爷也没挨骂,还被他拉着说了两句,才知道原来是我哥在我后头给了钱,为了赔不是还把剩下的全买光了,其实他自己也不吃那玩意儿。”他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接过冰淇淋:“这我是给我哥买的。他在西郊等我呢,回见。”
说完他转身就走,听见女孩在身后急急喊道:“快下雨了,你回学校带把伞再走啊!”还好心地提醒道:“西郊离这儿太远啦,你自己吃掉吧,不然冰淇淋会化的!”
“没关系。”林朝并没有回头,抬起手举过头顶挥了挥以示告别,ru白色nai油细流顺着他的掌纹淌下去,在沥青路面上拓出星星点点的圆形印记,被烈日煎了一天的马路发出被冻伤的号叫,与路边树木被大风训斥所发出的哭喊声混在一起,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没关系。”他自言自语道。化了也没关系,反正化不化林诚都吃不了。
黑压压的一群大鸟在头顶盘旋,像是从前世归来的灵魂,把日色捂暗,街道吹冷,让这个时刻生出哀悼的意味。融化的冰淇淋逐渐沾满了林朝的掌心,那女孩儿一定不是本地人,充其量看过临市的地图懂了个大概布局,不然她不会不知道,西郊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块地就是墓园。他突然很想回头和那个笑得和和气气的女孩儿说:“这回我要不给钱,我哥也没法再过来为我买单了。”她会面露疑惑,等待他的下文,于是他就可以接着发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那么他就可以看住她圆圆的、盛满了善意的小鹿一样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因为他已经死了。”
林诚已经死了。新闻上是这么写的,这个品学兼优、家境优渥、即将出国留学、有着大好前途的优等生,在从市里最大酒吧“黑洞”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吸了大麻神志不清的不良少年袭击,尸体被发现时衣服上全是脚印和从他身体各处喷出来的血,致命伤在头部,后脑勺受到猛烈撞击,颅内骨折和大量出血导致死亡。
而那是他第一次踏足对他而言全然陌生的声色场所——为了寻找他迟迟未归家的弟弟。
林朝读完这则报道时看着电脑屏幕乐了半天,捧腹笑了一通刚想注册账号在评论区问候文字小编列代祖宗,刷新界面已经是404,他拨通戴君的助理小李的号码,小李说先生不希望你被打扰就让我处理了那些不实报道,用词得体而讲究,“不实报道”,林朝又撑着脑袋笑出声,挂掉电话回想小李的那套说辞,心想戴君还真是谨小慎微,就算那些记者来找他时正好碰上戴君在Cao他,也不会有胆量往外泄露一句,没准还得为自己是不是会被灭口而提心吊胆悔不当初。何况点击量最高的那一篇其实大部分都没有写错,林诚的确是典型活在金字塔尖优秀又耀眼的天之骄子,去篮球场去音乐厅去展览馆,去一切堆满了奖章、欢呼和掌声的光明之地,偏偏头一次去酒吧就没能再回来。问题在于林诚去黑洞的动机。林诚并不在乎他几点回家或是有没有回家。和戴君打完炮后林朝通常会留在公寓过夜,就算四五天不着家林诚也从不过问。至于那天晚上林诚为什么会去黑洞找他——谁知道呢,没准仅仅是因为买了冰淇淋回家却发现林朝不在。
林朝刚被接回林家时七岁,当时他爸还没和林诚母亲离婚,那个高高在上、追求完美、从头到脚Jing致得一丝不苟的女人没有像他预料中有意为难或者蔑视他。他以为她看他会像看一只蚂蚁,看一滩下水沟里最烂最臭的污泥。然而不是。她完全把林朝当成了空气,在绝大多数时间里即使同处一室也从来不会看他,而在极少数不得不看他的时候,她更像透过他看着他身后那堵墙上一个畸形的斑点。林诚一看就是那种家教良好礼貌温和的有钱人家小孩儿,对于凭空多出来一个弟弟不仅从未表示不满,还很快就适应了从受尽宠爱的独生子到哥哥的转变。他爸懒得管,林诚妈不想管,佣人们也很有眼力见地在女主人的漠视下选择用各种疏忽的小把戏表示忠诚,只有林诚始终承担起兄长的责任,无微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