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们也足够优秀。
在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加入白领犯罪科的第十一个月里,一个大案子撞上了他们小组的手上。
案件的起因是一场古董金器走私案,那些金器来自于伊拉克乌尔城皇家陵墓,被挖掘出来后便收藏在萨达姆博物馆里。
现在,萨达姆博物馆里的珍贵金器被洗劫了,全部。
这个案子甚至没有过他们小组的手,因为FBI接到匿名举报,找到了一部分被夹带偷入美国国境内的古董金器,还在金器上找到了嫌疑人的指纹和毛发,追回文物的同时嫌疑人便已经被锁定通缉。
嫌疑人曾是驻伊美军上尉,名叫乔纳森·米切尔,现已退伍。
在被通缉不到半天后,嫌疑人乔纳森·米切尔选择了自首。
虽然选择了自首,但他并没有认罪,他坚持认为自己是被陷害的。
送他自首的人,除了乔纳森·米切尔的妻子戴娜·米切尔以外,还有彼得·博克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博克。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是因为伊丽莎白·博克和戴娜·米切尔是高中起就认识,关系一直友好亲密,他们前段时间还一起聚过餐。
今天早上FBI授命逮捕乔纳森·米切尔的时候,他虽然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选择了逃跑。戴娜·米切尔则在无助之下选择向伊丽莎白·博克求助。
伊丽莎白·博克带着戴娜·米切尔,直接杀到了FBI的纽约分局里,找到了彼得·博克。他们在办公室里争论了一番,彼得·博克答应深入调查这个案子。如果乔纳森·米切尔真的是无辜的话,他不会让他遭受牢狱之灾。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并没有偷听的意思,但五感过于敏锐,他们在办公室里的交谈,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听得一清二楚。
这看上去就是牵扯到了熟人的案子而已,彼得·博克毫无疑问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FBI,即使他的妻子站在了乔纳森·米切尔那一边,相信他的无辜,但他不会立即下定论,无论在乔纳森·米切尔里有多无辜。
他要证据,更多确凿的证据,而现在,所有的证据明显没有站在乔纳森·米切尔那一边。
乔纳森·米切尔向彼得·博克提供了一个他所认为的嫌疑人姓名,因为当初在他回国的时候,那个人曾经想要让乔纳森·米切尔帮忙带一些东西回国,而乔纳森·米切尔没有同意。
那个人是帕特里克·埃姆斯,在□□工作。
案件就是在彼得·帕克找上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时候,急转直下,从一个潜在的金器盗窃走私案件,可能还有栽赃嫁祸的成分,变成了恶性的凶杀案。
彼得·博克没有见到帕特里克·埃姆斯,或者说,活着的帕特里克·埃姆斯。
帕特里克·埃姆斯和他的保镖被发现死在了家里。
帕特里克·埃姆斯死得很惨,那完全可以称之为虐杀。他在活着的时候明显被严刑拷打了一番,整个头颅被生生扯下,喷溅出来的鲜血染红了墙壁和地板。相比他的惨状,他的保镖显然要死得痛快一些,完全是一刀割喉毙命。
彼得·博克是帕特里克·埃姆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
这个男人是乔纳森·米切尔指名的嫌疑人,不管指向乔纳森·米切尔的证据有多确凿,他的陈述总是不容忽视的。而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死亡,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彼得·博克将他所知道的情报上报给了白领犯罪科的助理特工总管,虽然白领犯罪科没有拿到案件的全部调查权,需要跟凶案组的探员进行合作,但最起码,凭借着乔纳森·米切尔当时的供词,白领犯罪科没有被排除在外。
毕竟,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死状太像是仇杀了。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作为小组成员,他们跟着戴安娜·贝里根进到死亡现场进行勘察。而在进入凶案现场的那一刻,拉法埃莱微微皱起眉,菲尼克斯则摸了摸鼻子,黑色的眸底闪过一丝厌恶。
一股狗臭味。
一般的狗,无论是野狗还是宠物狗,都不会有这么刺鼻的气味。
“比狼人身上的臭味淡一点。”过于灵敏的嗅觉就是这点不好,即使血腥气再浓重,菲尼克斯还是能够闻到血腥气下那股更让凤凰难以忍受的狗臭味。他撇了撇嘴,小声地对拉法埃莱道:“是犬类维森生物吧。”
刨除狼人的可能,这股狗臭味,菲尼克斯只能够想到犬类维森了,比如狼妖、胡狼、猎犬怪,都能够归属到这个范围里。
这些维森的狗臭味根据具体种族的不同必然是有细微差异的,只是,菲尼克斯并没有机会分辨一下。
当然,他也没有兴趣分辨一下这几种维森各自狗臭味的特点。
拉法埃莱审视着房间里血rou模糊的画面,目光落在了帕特里克·埃姆斯手腕处十字形的穿透伤,伤口的边缘十分齐整,还略带烧焦的痕迹。
“是猎犬怪。”拉法埃莱轻声开口,语气里隐带一丝漫不经心,“以十字烙痕为标志,所有妄图挡在前进道路的,都是猎犬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