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颐呈快烦死了,“我把手机充电器忘了。”
怎么不把脑袋忘了。
一个手机充电器还回来拿,于挽秋道:“自己买一个得了,挂了啊,姜兰开车呢,我困死了。”
说完,于挽秋就给挂了。
姜兰笑了一下,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
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
做了很多梦,颠三倒四,半夜醒来,陆颐呈浑身发烫,她来不及深想,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
恍惚间记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衣服特别乱,带着她去医院。
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
不揭人短处和伤疤,是姜兰的处事原则,男朋友更是这样。
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陆颐呈成绩很好,有奖学金,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时就省着点花呗,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
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姜兰想多赚点钱。
万一以后结婚,她爸妈舍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这里的房价太贵了,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
姜兰特别愁。
从小到大,也没发愁过什么事,这是第一回 。
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她是穿越来的,穿越前喜欢看小说,后来因为救人而死,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
妈妈是人民教师,爸爸考了公务员,因为以前是大学生,所以姜兰小时候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谢云珍姜保国疼她,姜兰又依照前世的记忆课余学了小提琴。
因为以前乐器会的多,老师特别喜欢她,辅导班的大提琴钢琴姜兰也能用。
那些乐器一直没有荒废过。
而且不用花钱。
再后来上了一年级,成绩回回都是第一名。
一直到小学毕业上初中,姜兰还名列前茅。
长得好看,学习又好,还有各种才艺,受老师喜欢,那段时间,简直是姜兰的人生巅峰。
她根本不用怎么学,就能把别人甩开一大截。
谢云珍工作忙,姜兰每天都玩儿,直到上高中。
姜兰占的那点以前记忆的便宜就一点用都没有了。
高中科目比初中拔高了一个台阶,除了语文和英语,其他科目姜兰学的越来越吃力。
本来她就玩心重,现在把所有Jing力全放到学习上都跟不上。
谢云珍发现她成绩后退只管的严了些,还问过她是不是偷着谈恋爱了。
姜兰都恨不得发誓,她谈个屁恋爱啊,她就是单纯地不会。
谢云珍也没办法,后来姜兰的小提琴老师来找谢云珍,姜兰走了艺术生这条路。
高一参加集训,集训到高二才回来。
集训回来姜兰的成绩更差了,谢云珍找了熟悉的老师给她补课。在寒假的补课班,姜兰遇见了陆颐呈,陆颐呈的同学叫他,她觉得这人的名字好熟悉啊。
一时也想不起来,那个像根竹子似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