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终章)
飞机终于降落。走出机场大厅,记忆中的熟悉气味灌入鼻腔,但与乾燥冷冽的温哥华相比,大气中的悬浮粒子似乎仍多了点,使得我不禁咳嗽起来。
除了国中的好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回国的消息,拖着行李,心裡始终想着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
三年未回到家乡,所有的事物看起来似曾相似却又带有浓厚的陌生感。
计程车下车后,我鼓起勇气环顾四周,关上车门。
自从下定决心要回来,这个场景的画面便不停浮现在我脑海裡。那个我向心爱女生告白,每天夜裡陪她散步的地方。
市中心的公园裡,许多孩童正骑着三轮脚踏车绕圈圈,在我眼中看来,就像三年前的那个午后,似曾相识的感觉再次涌上,但我在心底告诉自己,那些都已经是往事。我总在想起那些事情的时候,习惯这样提醒自己。
我站在公园入口处,发现入口堆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似乎一直都在此,但我却到此时此刻,才勐然注意到它的存在。
石头上面刻着「通华公园」几个红色的大字,过了这么多年,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公园有自己的名字,而并非什么「爱的小公园」。
公园旁的彩票行竟被改建成了连锁咖啡厅,进而使得整个社区变得有些不同了。若非我清楚地记得此地的位置,我肯定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
这段时间之中,儘管我试图澹忘、却仍在夜裡反覆梦见琳君的脸庞。我想可能这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了,她的可爱、美丽、骄纵、任性、温柔;同时,每当我忆起,那些她与其他男人全裸交缠的画面也会一同浮现。
三年前那个闷热的夜晚,我在这个公园与她起了争执,在某个初夏午后,我独自一人走到这裡、期待着遇见她,却只透过手机看见了她未曾与分享的私人社群帐号。
接着在脑裡浮现的,是她与我不认识的男人,坐在树下长椅上亲热的画面,她对男人说今晚没有穿内裤出门,接着,他们在角落的公共厕所裡,毫无保留的做爱了。
不远的前方,那被树影遮蔽的公寓建筑,那扇熟悉的小窗,她与别的男人…尽情的在她的床上翻云覆雨着,用着我未用过、也无法办到的姿势,然后她就此沉沦了,我曾经深深爱着的,美丽的琳君。
所以说,琳君究竟是如何与我背道而驰、逐渐沉沦于和他人的rou体交欢的呢?我是否也在这个过程中,推了大大一把呢?在我心底,答桉呼之欲出,但我总是不愿面对,即使我在写下故事时,总是以为自己坦然面对了,其实完全相反。
此刻,我想遇见琳君,经过了三年又三年,我想亲口问她、我想听见她说真正的答桉。
儘管…也许真正的答桉早在那谜之人物寄来的影片裡说出了。
我明白,若是真的遇见了,我仍是不知所措的。因为我不确定,我是否真的需要这个答桉,或者我想要继续逃避下去。
在这三年的空白裡,儘管我总是提醒自己忘却,然而却还是不自觉得将所有事情的真相给一一拼凑出来了。或许有些不臻完美之处,但左右推敲、反覆检查之后,这样的逻辑已然足够给我自己一个解释。
回想过去,我老是觉得自己已对琳君十分呵护,但在我们都饱受职场压力的同时,我却选择了忽略琳君的脆弱,当时的我,只想着用最快的方式让自己飞黄腾达,我以为,只要我成为了成功的人,琳君的那些问题,就再也不是问题了吧。
事实却非如此,当时的琳君,从大学班上的资优生,成为了职场裡最笨拙的新鲜人,没有人帮助她、没有人在意她,最应该鼓励她的人,是我,我却始终活在自己骄傲自大的美梦裡。
陈尚明呢?他是与我完全不同的存在,他举止轻蔑、浮夸,内心却思虑缜密,他明白当时琳君所面临的人生困境,与我相比、他更愿意花费时间倾听琳君,甚至陪琳君打网球、请她喝果汁,就像是初识的恋人那般约会。陈尚明拥有让女人倾倒的一切条件,除了金钱,他还有气质出众的外表、非凡杰出的运动能力、引人入胜的谈吐,更甚者,让女人无法自拔的性爱技巧与天赋异禀的强壮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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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他对琳君的感觉,但我知道当琳君遇见了这么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