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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结束,后台乱糟糟的。
林嘉誉换掉演出服,卸了舞台装,颓然坐在那里,接受来自各方的夸奖。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很成功的演出,观众无不动容。
这时,熊怀拼命挤过人墙:“誉哥!誉哥!!誉哥!!!”
王柒吼他:“有话你他妈就说!”
熊怀激动得歇斯底里:“誉哥!余小姐来啦!我看到了!!我从监视器里看到啦!!!”
林嘉誉陡然睁开惺迷的眼:“她来了?”
“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后面站着,但是她来了!”熊怀扒拉着手机,“她从西门出去的,可能还没走多远!我把定位发给你!”
他话音未落,林嘉誉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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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的手机下了地铁就没电了,这年头,没有手机简直是寸步难行。
她找好心路人,用人家的手机给她哥打了个电话,让余筝过来接她。
结果余筝说:“你出来吧……我就在体育馆南边,车子停在这里。”
余笙一时失语。
原来自己那点小心思,根本逃不过她哥眼睛。
“你先过来我们再说。”
“……好。”
她调转方向,朝南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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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誉捂得严严实实,防止被粉丝认出来。
所幸,散场后,人们大都是走东门和北门离开。
他在西门附近一个个排查,还是看不见余笙的身影。
手机响了,是熊怀的来电。
“誉哥!余小姐往南门走了!你快点!”
林嘉誉刚唱了两个小时,体力大耗,但他还是拼命驱动灌了铅的双腿向南门跑去。
终于,那一抹窈窕的背影出现在视野里。
她穿着黑色短裙,头发挽成温柔的发髻,些许碎发垂落,更显缱绻风情。
林嘉誉加快脚步,想要开口唤住她。
这时,一辆加长版香槟色宾利停在她面前。
林嘉誉蓦然停了下来,站在三十米开外。
他裹得像一只棕熊,任谁也不知道这就是演唱会的主角。
后座,走下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
男人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余笙的肩膀。而后绅士地护住门框,让她坐上车,为她关好车门,最后再从另一侧回到宾利。
车子开走了,林嘉誉像是彻底没了电,站在那一动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熊怀他们联系不上他,都跑出来找这位祖宗。
是迟渊最先在南边寻见了他。
林嘉誉靠着花坛,席地而坐,头上积了薄雪。
迟渊吓坏了:“你有病啊!在这里待着干嘛?想冻死?”
“迟渊……你没说错。”他声音沙哑。
“什么东西?没头没脑讲你妈的鬼话!赶紧给我滚回去!”迟渊气不过,不轻不重踢了他一脚。
林嘉誉仍然无动于衷。他扬起头,任凭风雪吹痛自己。
“是我太慢了……”
作者有话说:
好了,后面都不会比这一章更虐了。
防止哥哥挨骂,提前说一下,哥哥接下来是大助攻(讲真)
所以林嘉誉你不要乱吃你大舅子的醋。
还有两个重要剧情点就写到掉马。
注:《荒梦》歌词有部分化用胡适《梦与诗》
第33章 《人质》
车子平稳行驶, 余笙看着窗外的掠影浮光,缄口不言。
余筝说:“回去以后记得吃感冒药,小心生病。”
余笙的嘴唇无声翕动, 像是在应他。
看她丝毫不打算从实招来,余筝也不打算再留情面。他肃然侧视着妹妹,眼风锐利如刺。
“笙笙,你是不是在给林嘉誉写歌?”
“没有。”她毫不迟疑地说。
余筝见招拆招:“我已经知道了。”
余笙哽了一瞬:“……那你还问。”
余筝拿出手机,打开听歌app,翻出了自己的歌单。
他把手机递给余笙, 余笙不明所以地接了过去。
她看到, 林嘉誉的新歌全都被余筝收纳在歌单里。
他的歌单里99%都是古典乐,那为数不多的几首流行音乐显得很突兀。
余笙不敢置信地问:“哥,你变成林嘉誉的粉丝了?”
余筝抱着手臂, 厉色道:“和他没关系。歌词是你写的, 所以我在听。”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
余笙也不想揣度闺蜜, 但是眼下她本能认为, 除了顾筠,余筝没有别的渠道得知这个消息。
余筝叹了口气,回忆往事般怀念地说:“小时候, 你写完一首诗, 总是喜欢找我评价。我作为你的读者, 自以为对你的写作风格还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