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哀嚎,而并非求助信号。因为他在痛呼过后,便是长久的沉默,唯有急促痛苦的呼吸声,让她能确定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宋伶试着托了托他身上伤口最轻的右肩,然而这具小身板的力量实在不够,反而让男人的情况更加糟糕,发出了又一声短促的痛呼。
当机立断,宋伶把压在他身上的碎石挪开,用一旁的草叶树枝为几乎赤裸的男人稍做遮掩,最后留下外套盖住他的身体,顺着原路爬出了山谷。
他的伤势很糟糕,强行拖运出去风险很大,只能先留他在这原地修养,及时消毒并处理伤口,才可能有回转的余地。
至于这个男人该不该救,救了对她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男女授受不亲是否不该亲密接触,这些问题宋伶根本连想都没想,性命攸关之时,讲什么礼义廉耻君子可为不可为,都是在放屁。
生命是最为可贵的东西,没有人有权利肆意的剥夺与抹杀,她只知道,现在有一个濒死之人躺在她的面前,她有能力救他,那么她就不会见死不救。
愚蠢也好,莽撞也罢,宋伶就是这样一个一腔热忱的人,只要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宋伶去镇上的诊所买伤药时,毫不意外的得到了云大夫奖励的大扫帚把一根。
出生医药世家的云逢春自小受家庭熏陶,秉承着医者仁心的准则,生平最看不惯欺凌弱小恃权谋凶之辈,也是为数不多愿意放下身为女子的高傲,纡尊降贵为低贱的男性看诊的大夫之一。
可惜人家大夫愿意放下身段,男子的妻主却并不一定能同意,也只有富庶些的家庭心疼儿子,偶尔会请云逢春上门,隔着布帘看诊。
说起宋伶,云逢春可太熟了。
她是好友宋梧的女儿,宋梧死后不到一年,宋伶就挥霍完了家产,家有俊俏贤夫却弃如敝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简直是女人中的败类。也就是现在年纪还小,只是个小混混,要是再过个两年,非得变成永乐县的大毒瘤不可。
“云大夫棍下留人,有个伤员想请你去看看。”
云逢春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出诊费。”
没想到宋伶还真交了出来,云逢春愣住,数了数票子,不多不少,刚好四十块,整整齐齐码好叠放,估计又是她那夫郎挣来的血汗钱。本来想劝退她,但是她给的实在太多了,不过,宋伶这丫头会拿四十块钱给她那童养夫看病吗?别不是哪个野男人吧?
事实证明,还真是个野男人。身形健硕手脚修长,目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的身上盖着女人的外套,这外套对他来说过于短小,只遮住了小腹到大腿根的关键部位,麦色的结实胸膛则用野草和树叶稍微遮了遮,盖不住一袭春光。
无心旖旎,云逢春迅速给地上的男人消毒上楼并包扎上药,整整用完了一卷纱布,成功把男人裹成了粽子。
“这里地势险要,上坡困难,在他伤势稍佳之前,不要轻易挪动他,这点你做的不错。”
云逢春背着医药箱心情复杂的离开了。好友的女儿总算是有了几分女人该有的样子,可是不是对家里的童养夫,而是对这样一个健壮高大肤色略黑的男人,所以不符合主流审美的审美,才是宋伶的审美吗?
当晚,忙碌了一整天的秋时跟着宋伶一起来看了这个男人。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打量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随即笑着摸了摸宋伶的脑袋。
妻主的想法很天真很可爱,她想救了这个男人让他自己独立生活,可是这个男人身上有奴纹,如果被发现,只会被当成逃奴抓起来受刑,受尽屈辱与折磨而死。
听妻主所说,运送的队伍已经走远了,肯定也不会想起这个已经被遗弃的男奴,唯一能救他的办法,就是留下他,或者给男人找一个不嫌弃他的主人,那估计会很难找,因为喜好这一款的女人实在不算多。
连着给男奴灌了两天的粥吊命,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睁开眼睛,有了清醒的意识。这个大块头意外的乖巧温顺,乖乖张开嘴被投喂,在宋伶给他换药时,更是乖到令人心疼。
估计是怕自己发出什么怪声音,大块头咬牙强忍着纱布撕扯伤口的疼痛,在看到宋伶的嘴一直在动之后,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然后摇了摇头,接着被痛出了生理性泪水,一声不吭的任她摆弄,甚至在靠近大腿根部时,柔顺地张开了腿,露出身下毫无遮掩的硕大淫根和宽厚穴口来。
又聋又哑的男人是采石场公用的泄欲工具,监工们最喜欢玩弄这副怎么玩都玩不坏的健壮身躯,经常指派男人前后夹击操弄他的身体。有时候是两根几把同时进入前后双穴,有时候是前面被监工夹吸后面被男人捣弄。
他会叫,而且他一张嘴叫就会被打,用鞭子抽打肥奶,或者用指甲掐弄卵蛋,最后他们干脆用东西堵住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所以,他推测自己的声音应该很难听。
男人们被他的小洞吸惯了,淫欲得不到满足,就会把他压在身下捣弄。某次半夜被监工发现,发骚压他的男人被监工拉去做了性奴,用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