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在马上,阿史那社尔懊悔着自己的鲁莽,若不是他要来见识秦人的武勇,也不会害得兄弟被捉了去,‘不能就这样回去’,越想越懊恼的他猛地勒住了马,看着边上的人马道,“咱们去别部大将那里,把秦人的堡垒打下来。”“大王子,您不能再鲁莽了。”阿史那社尔从小长大的伴当也先急了起来,他跳下马,拽住了想要去和秦人开战的主人。“也先,承庆的事,我还没找你算账呢?”阿史那社尔看着阻拦的伴当,怒喝了起来,若不是也先拿话撩拨,他那个没心机的兄弟也不至于只带了几个人就跑去玉龙堡,更不会被抓住了。“大王子!”死死抓着阿史那社尔,也先咬了咬牙,呼喝了起来,“护送大王子回王庭。”“也先,你要作反吗?”阿史那社尔暴跳了起来,抽出了刀子,可看着伴当的脸,却怎么也挥不下去,他知道,这个对他忠心耿耿的伴当是为了他好,他的父亲处罗可汗疼爱他的兄弟远胜过疼爱他,承庆没了,就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将来继承汗位了。“大王子,回去之后,要杀要剐,也先随您处置。”也先让金狼骑制住了其他人。看着金狼骑站到了也许一边,阿史那社尔终于明白了,他这个伴当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替他除去他的兄弟了,他早该想到的,金狼骑只听从可汗和带队军官的命令,其他人,就算他这个大王子也是没办法命令他们的。难怪一向稳重的也先肯帮他趁着父汗不在,偷偷溜出王庭,想到这里,阿史那社尔苦笑了起来,将手中的弯刀掷在了地上,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是故意让弟弟去送死的。这时,远处忽然响起了马蹄声,也先和阿史那社尔同时抬头望向了东面,只见扬起的尘土间,大约三百多骑兵正向着他们疾冲而来,在进入突厥边境的第五天,李昂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猎物。“全都下马,躲到马后面去。”也先呼喊了起来,一把拉下了阿史那社尔,和周遭的金狼骑护住了他,就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嗤,嗤,嗤!”连绵不绝的尖锐破空声呼啸着响了起来,无数带着钢铁三棱箭头的褐色翎羽沿着美妙的弧线出现在了半空中,密密麻麻的就像铺天盖地的蝗虫一般,吞噬向了他们。看着不断有人倒下的突厥队伍,李昂略微楞了一下,他想不到手上短小的钢弩竟然这般厉害,也终于明白侯君集从武库里调出这些钢弩时脸上的表情为何那般心疼了,这东西消耗太快了,不过短短几下间,一筒十支的三棱弩箭就倾泻出去,形成了天际厚重的箭幕,眨眼间,三波箭幕便射出九千支钢弩,让对面近千人的突厥队伍伤亡惨重,连弩齐射之后,他们呼啸着,挥舞着斩马刀,冲向了损失大批战马的突厥人。也先看着被冲垮的队伍,也是无可奈何,马匹挡住了秦人的箭雨,可是却也让他们失去了骑战的能力,不过他没有时间去考虑对策,他所能做的就是如何护着大王子杀出去。金狼骑以百人为一队,是突厥军中的翘楚,但在刚才的恐怖箭幕下,也先这一队仍是折损过半,只剩下近四十个武士还护着阿史那社尔,跳上了为数不多的战马,向着北面逃去了。“追。”一直注意着战场局势的李昂注意到了这一点,立刻带着身边的三十多人追了上去,而其他大秦骑兵则在原地剿杀撕裂剩余突厥人的阵型,不给他们喘息重振的机会。草原上,一前一后两队疾驰的骑兵,距离在不断地缩小着,见身后不断逼近的秦国骑兵只有三十余人,也先发了狠,亲自带着十八人回身杀了过去。见回头杀来的突厥人马刀刀柄上俱是清一色的金狼头,李昂知道,他遇上了所谓的突厥Jing锐,没有任何的犹疑,他分出了二十人抵挡,然后带着剩下的九人继续向前。也先没有在意,大王子的身边,还有他二十名部下,只要等他收拾完了眼前这些秦国骑兵,再追上去,一定能够保大王子平安。呼啸的风从耳边掠过,盯着前方停下来的突厥人,李昂觉得身上的血在灼烧,他抓起马鞍旁的战枪,对着前方的骑影,投掷了出去,锐利的枪锋撕扯着气流,发出了呜咽的利啸,贯穿了一个突厥武士的身躯,将他扎下了马。惨嚎声里,阿史那社尔勒住了马缰,他厌倦了奔逃,他是突厥的大王子,将来继承可汗之位的男人,而在他身边的,是突厥最强的军队,金狼骑,可是现在他们却被人数少于他们的秦国骑兵追杀,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要厮杀,用手里的刀锋告诉那些秦国人,突厥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勇武的战士。“杀!!!”他大喊了起来,策马冲向身后的秦国骑兵,金狼骑们唯有紧紧地跟了上去。一蓬血雨狂飙着飞洒在风中,仅仅是短短的刹那间,冲在最前的金狼骑捂着喉咙从马上载了下去,他临死也想不到那柄其貌不扬的三棱状刺刀,竟然这般可怕。恐怖的锥形刀尖,棱状的刀身以及三道泛着幽光的血槽,构成了李昂手中令人绝望的军刺!这是他找玉龙堡的刀匠按着他以前惯用的63式三棱军刺,用手锻花纹刚这种近乎奢侈的百炼钢,花了整整一年功夫才打造出来的。它是这世上最强悍的三棱刺刀,一旦刺中,绝无生还。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杀死敌人,这就是李昂过去身为特种侦查兵时被灌输的战斗信条,兔起鹘落间,当他第七次拔出令突厥人胆寒的军刺时,阿史那社尔几近崩溃,他面前这个如同大雪山一般冷酷的秦国人,那种凌厉的眼神让他不寒而栗,“呀!”他吼叫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