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有意识开始就缠着我哥。我喜欢逼迫我哥说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然后和我哥交换一个吻。
当然,我哥是月亮。
好在我哥温柔,从来不嫌我烦。
我接受不了我哥被骂,所以我妥协了。但是我还是会偷偷躲着跟我哥亲嘴。
一切弄好后,我坐在桌前,默默数着时间。
将我哥床前,我和他一起买的同款玩偶重新摆正,我就回到了厨房。
哥今天早上应该只有早八的一节课,照以往情况来说,忙完导师的事情差不多十一点半能回来。
看看时间,早上十点,还来的及。
直到后面被父母看见,他们很严厉的把我和我哥骂了一顿,但主要骂的还是哥,因为他是哥。
这个世界比狗屎还烂,周围的人全是傻逼,包括我,但我哥不是。
我装作无事发生的开口,“哥,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迟。”
三千九百八十一秒,三千九百八十二秒。看着原本还冒着热气的饭菜逐渐变冷,原本鲜亮的排骨上凝结了一层厚厚的油脂,我突然想要呕吐。
,其他地方简直风马牛不相及。我俩一个宛若天上月,一个烂如地底泥。
好在我有我哥,我离不开我哥。我这辈子只要做个蜱虫,贴在我哥身上吸他的血就好了。
我跟我哥亲嘴,是从小开始的习惯。自从四五岁的时候看见电视里面两个大人亲亲,我就开始缠着我哥。
我只能不停的缠着我哥,问他会不会离开我。
我起身打算倒掉,却听见门开的声音。
一秒,两秒
但我不能和哥发脾气,我要忍。
再三确保床单上没有染上我的痕迹后,我开始打扫房间。
哥从不抽烟,这烟味一定不是哥干的。
我哥这样的人就应该待在月亮上,让周围的人死也没办法碰到。
但我会装,我在哥面前总是一副乖巧纯良的样子。我装的特别好,每次我妈指着我鼻子骂我叫我哥管管我的时候,我哥都会说煜煜已经够乖了,然后安抚一样的摸摸我的头。
有的时候,如果当天被骂了,我哥甚至会主动迎合我,和我纠缠在一起,所以我被骂从来都不会感到难受,只会在我哥面前装成泫然欲泣,坚强隐忍的小可怜,让我哥的同情心泛滥而已。
我以前很喜欢在我哥身上做标记,就像是野狗天生喜欢标记领地,我哥就是我的东西,谁都不能碰。我特别喜欢紧紧的抱着我哥,然后不停的在他身上蹭,直到其他味道都消失,只能闻到和我一样的味道。
然后在深夜,我就能在床边,得到他的一个吻。
比起我哥,不对,用不着跟我哥比,就算跟烂人比,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以前我抽烟喝酒打架翘课,什么不正经我就干什么。我就跟得了病似的,看书就会死的病。我他妈坐在书桌前听五分钟的课,就浑身痒痒,哪里都不自在。
“哥。”我喊他,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的脸。相比于往常,哥的脸更白些,额头有些红,闻到了他身上有淡淡的烟味。
每次我问我哥会不会离开我,他都说不对,但我不信,所以我每次都会缠他更紧。我曾经试过用绳子将我哥绑起来,但是看见他白皙的皮肤上因为捆绑出现了怎么弄也弄不掉的红痕时,吓哭了。
我觉得我妈说的不对,老周家出了我哥这么个人才是不对劲。我哥这么完美,迟早有一天要回到属于他的地方。我从一开始就这么想。
大概确定哥到家的时间,我开始动手,我希望哥能吃到热热的饭菜。
已经住了快三年了,到处都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痕迹。
在第四千零七十六秒,我终于等到了哥。
脑海里第一时刻就出现了这种想法,头皮开始发麻,双手紧握成拳,想杀人。
我哥的唇很软,总是有薄荷的香气。明明跟我用同一款牙膏,但我总是感觉不一样。我喜欢和他接吻的时候睁着眼睛,看他原本平静的脸逐渐变红,连耳廓都染上浅浅的粉。就算我伸舌头,我哥也不会拒绝我,只要我用湿漉漉的眼神看着他,他就会放弃抵抗,任由我胡来。
我只在我哥面前装模作样。
我和我哥不在同一所大学,但离的挺近,只隔着两条商业街。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又离不开我哥,我哥又惯着我,爸妈也无所谓。为了方便,就居中买了套房子给我俩住。
我妈成天指着我的鼻子骂我,问我为什么不能跟我哥学学,说老周家出了我这么个祸害。
当时还小,不知道痕迹过几天就会消失,但我接受不了。我一想到完美无缺的我哥因为我出现了缺陷,我就好像比死掉还难受。
我哥成绩好,长相好,性格好,照我的话说,他就是丛林里的狮子,是天生的王者,属于走到哪里都理所应当要被捧在高处的人。
我哥从来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哥背着我和别人呆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