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锐和朱云轩无关的,虽然两人还记恨着当初杨心雨在郑笑晴夫妇面前拆穿他们的事情,可是他们也没打算因为这事对杨家出手,当然,如果郑天奇有需要的话,他们肯定是会帮忙的。
转眼,又过了一个多月,然后,朱云轩和李锐就拿到了胎儿的B超照片。
不得不说,这时候的胎儿还是很丑的,两个孩子都是闭着眼睛的,看起来有些肿胀,五官已经很清晰了,甚至还能看出来哪里像他们——当然,这也可能只是他们的心理作用而已。
不过最让他们感到高兴的,应该是姜月秀和朱成才的到来了。
朱成才也是想做就做的,所以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他就把自己自己公司的事情给处理好了,以后,他只要每个星期过去看一次就好了,然后,他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家,就带着姜月秀到了杭州,住到了朱云轩的房子里。
朱成才和姜月秀都是很好相处的人,朱成才一般不管家里的事情,姜月秀对自己的儿子好,对李锐也好,所以他们的到来,完全没有影响朱云轩和李锐的生活品质不说,还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幸福了——有时候有父母在身边宠着的感觉,真的是很好的。
当然,他们也怕姜月秀和朱成才会觉得无聊,姜月秀还好,李锐给她买了个平板电脑看电视剧,她又跟周围的人搭上了话以后,就已经不觉得无聊了,甚至于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毛衣——说起来,这也是一项本事!
可是朱成才……以前忙惯了的朱成才,可是闲不下来的。
“云轩,咱爸都没到六十呢,不然,让他去我们公司?”李锐在想过以后,开口。
其实文德镇离得不远,朱成才就算是天天开车过去也是没关系的,可是朱成才毕竟年纪大了,他们也怕他会出点什么事情。
最后,他们还真把朱成才带去了公司,这么多年下来,朱成才也是有了不少管理经验的了,他们在询问过他的意见以后,就让他和朱秋月一起,管理起了他们开办的交易网站的仓库。
如今他们的网站进出货量非常的大,盈利也非常的可观,特别是数码产品以及一些国外的奢侈品这一块,因为他们的百分百是正品的缘故,卖的非常之好。
在这样的情况下,朱成才也算是有事情做了,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接触的数码产品变多了的缘故,朱成才竟然喜欢上了摆弄摄像机,有事没事就喜欢拍点照片传到网上去,并且一再表示,等以后两个孩子出生了,他就一定要多拍一些照片,每天都拍照片才行——他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几张朱云轩小时候的照片了。
朱成才和姜月秀并没有太多寂寞,朱云轩和李锐倒是挺高兴的,而且他们也知道,再过几个月,就算已经请了月嫂保姆了,到时候姜月秀夫妇白天的时间,肯定还是会被两个孩子所占据的。
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孩子的,可是朱成才和姜月秀却绝对是非常喜欢孩子的这一类了,就说如今他们只见过胎儿的B超吧,就已经整天念叨着了!
“妈,你怎么织了这么多的毛衣?”朱云轩看着自己面前一大堆色彩鲜艳的毛衣,惊讶地开口。
“我有空就多织一点,小孩子的衣服好织,我两天就能织一件了!隔壁还想跟我买呢,两百块一件,我不卖!”姜月秀得意地开口,她用的是最好的毛线,而且也许是衣服接触的多了的缘故,她总能织出比那些织毛衣的书上的花样还好看的衣服!
如今朱云轩和李锐这里打扫卫生什么的都是有钟点工的,过些日子还会来个保姆,她每天都有大把的空闲可以花在上面,甚至于,她都打算弄台缝纫机自己做衣服了!
“妈,你有空给我也织一件呗!”朱云轩撒娇道。
“有了孩子,妈可不管你了!”姜月秀笑着开口,突然门铃声却响了起来。
朱云轩打开门,就看到自己的弟弟站在外面,朱云锦本来在上大学,后来放暑假了又去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所以到了现在才回来。
“妈,你们怎么住到大哥这里来了?”朱云锦一进门,就把手里的包扔到了沙发上,然后,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一堆的婴儿衣服:“妈……你和爸突然连厂都不开了跑到大哥这里,不会是打算再超生一个孩子吧?”
朱云锦觉得自己有点接受不能,不过以他爸妈喜欢孩子的程度,这个猜测真的很有可能……
123孩子
朱云锦是超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因为自己是超生的,曾经他非常不理解地问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会选择把他生下来,那个时候姜月秀就告诉他,因为爸爸妈妈喜欢孩子。
这个回答,朱云锦一直都是记在心里的,而他也知道,自己的父母确实喜欢孩子……好吧,在乡下,大部分他父母这个年纪的人,都是喜欢孩子想抱孙子的,曾经有一段时间他还觉得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周围的人都在逼子女结婚生孩子的时候,他父母竟然会不逼他的大哥。
朱云锦自认对自己的大哥还是有所了解的,虽然朱云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