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长流,人还被沈公子俊昏了过去。
流言不知从哪里传出,好在忠勤伯姑娘的名号被隐去,无人知晓是她。
许多女娘纷纷开玩笑,道若她们有幸撞进沈公子怀里,她们也晕,不真晕也得装晕,最好还能得沈公子一抱。
女娘们对沈歌的态度堪称狂热,有酸溜溜的纨绔听闻此事后还给沈歌起了个诨号,叫“艳昏公子”。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艳昏女娘,简称艳昏公子。
那纨绔嘴欠,话一说出来便被传了出去。
沈歌听到时一口水喷出来,差点没将自己呛死,他不可思议地望向荀飞光,“传这些人的都是不读书的纨绔罢?”
这么难听且羞耻的名头,怎么会有人叫得出来?
过来报信的秦实秦小侯爷在一旁幸灾乐祸,“这名头已深入人心,可不止那些纨绔。”
最早传这名号的纨绔被荀飞光教训过一顿,不过名头已经传出去,荀飞光便是再有能力,也挡不住万民之口。
沈歌这名头便这样定了下来,且有越传越烈的趋势,大半个京城都知道荀府有个艳昏女娘的沈公子。
沈歌遭这趟无妄之灾,心中憋闷,关在荀府中苦读,一连一个多月都未出过门。
期间胡青言过来探望他,还揶揄他这名头,这让沈歌更为气闷,心中甚至想提把刀半夜去找那嘴欠的纨绔,纵使打不死他也吓死他。
沈歌这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文章作得越发好。
荀飞光见他清减不少,特地吩咐荀澄与绿枝给沈歌炖补品。
纵使这样,沈歌还是瘦得肩胛骨都明显起来。
荀飞光看他这模样,心里发愁,二月二十六号这日硬带着他出门。
马车哒哒地走过大街,待停下来时,沈歌掀起帘子一瞧,外面是京都极富盛名的凌风楼。
凌风楼是酒楼,已历三朝,现如今依然屹立不倒。据传,这里饭菜的滋味与皇宫之中的御膳有得一比,皇帝还曾微服私访来吃过。
凌风楼名头大,里面菜席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沈歌一来京都没多久便知晓凌风楼的名头,不过那时的他从未想过来这里吃饭,毕竟这里几十上百两的一桌菜席也非他这穷举人能吃得起。
荀府中,吃住这种小事自有底下人管,荀飞光经荀澄提醒,方想到可带沈歌过来吃饭。
荀飞光位高权重且财大气粗,他与沈歌一下来,凌风楼的掌柜带着伙计已在外头候着。
荀飞光朝他们点头,掌柜立刻殷勤地在前头带路,“听闻国公与沈公子来,厨房那头特制了几道新菜,您二位等会试试合不合口。”
凌风楼与别的地方不同,它并非立在道路旁边,在酒楼前,还有个极其雅致的院子。二月天气已暖和起来,院子里花繁叶翠,极富生机。
院子里假山流水花园都不缺,打理得极Jing致,客人沿着回廊走进来,一身尘气慢慢褪去,更能心平气和地品茶喝酒吃美食。
荀飞光定的是包厢,有独立的小道能直接通往包厢。
包厢在二楼,三面开窗,既能看到外头的院子,也能看到大堂的情景。
荀飞光是贵客,他与沈歌一落座,面貌清秀的伙计们陆续进来,几息时间,菜便上齐了。
热气腾腾的菜香味氤氲开来,直往人鼻子钻。
“试试合不合口。”
“感觉不必试,我都知道好吃。”沈歌坐下先给荀飞光夹一筷子菜,接着才往自己碗里夹。
盛名之下无虚士,沈歌咬下第一口rou,发现这菜好吃得简直令人热泪盈眶。
荀飞光在一旁慢慢给沈歌夹菜剔骨头,俊美的脸上一派悠然,他眼含笑意,“多吃些,你近来太瘦。”
“荀哥你也吃,别光给我夹。这菜味道真不错,满是人间烟火味。”
沈歌一边啃着骨头一边说话,话有些含糊。
与荀飞光在一起后,他在荀飞光面前向来放得开,脸上沾了菜汁也不管,只和手上的这块骨头较劲。
等他啃完这一块rou骨头,荀飞光用手帕给他擦脸,沈歌主动把脸伸过来,还朝荀飞光笑了笑,直笑得荀飞光胸腔内那颗心跳动得越发急促。
荀飞光面上不动声色,随意问:“喜欢这里的菜?”
“还不错,这里的菜浓油赤酱,比较入味。”
荀飞光闻言心中想着是否要把厨子请回去。
荀飞光这次带沈歌出来唯一的目的让他好好吃一顿,最好能将先前掉的rou给补回一点。
沈歌倒是吃得极香,不想吃到一半便被人搅了局。
凌风楼是酒楼,哪怕再幽静,这座历经三朝的老酒楼每日也有无数客人过来享用美食。
若客人们声音如常地聊天,沈歌所在的包厢内不会听到任何一点声音,但底下若有人吵架,那又不同。
沈歌原先还没在意,不想听着听着就听人提到他,提的还不是他的名字,而是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