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来觅食的时候。
时辰一到,伙计点燃竹竿上挂着的鞭炮,骆清尘跟萧云恒联手把牌匾上挂着的红绸扯下来,露出匾上行云流水的五个大字:能饮一杯无。
这是骆清尘跟萧云恒两人在好几个名称里最后选出来的一个,虽然还是不尽如人意,但……就这样吧!
他们这边鞭炮放完,紧接着,林叔便从隔壁带了一群人过来,并送上了给他们的开张的贺礼。
这是骆清尘早就跟林叔商量好了的,因为他们做的是吃食,为了不让铺子开张后便显得冷冷清清的,酒让林叔跟昨晚在他酒楼里留宿的客人说,今日一早这个时辰,骆清尘他们铺子请大家吃早饭,如果有想要吃的话,可以跟着林叔过来。
于是便有了这一出。
其实说是请大家吃早饭,骆清尘也不用自己做,豆皮子都是酒楼隔壁那个铺子做好了送过来的,吃完了也直接把碗还回去便是,只用记下来一共送了多少过来,到时候好算账。
过来吃早饭的人也不算太多,骆清尘想了下,便让伙计去后面装了几盘泡椒凤爪过来,每桌给免费送上一碗。
装凤爪的盘子并不大,凤爪又都是切过的,因此拿上桌后,每人顶多就能分到一块。
能住得起林叔酒楼的人,肯定不是穷苦人家,平日里哪会吃这些边边角角的东西,因此看到他们送过来的东西后,大家都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直接下筷子。
最后还是林叔,夹了一根爪子,啃干净之后道:“各位可以尝下,这东西还不错。”
说完之后也不再强行推销,只是又夹了一个,继续啃。
旁边人见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不似作假,便有那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也跟着夹起来小心翼翼的啃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才发现又酸又辣,却又十分的爽口跟开胃,让人忍不住的便想要再吃第二个。
有了第一个跟着吃的人,后面便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就算有那么一小部分不愿意尝试的,那也没什么关系了。
他们送的凤爪并不多,大家很快便吃完了,有那意犹未尽的,便直接让伙计上第二盘。
也有一些开始打量吧台那里挂着的菜品,考虑着要不要点点其他的尝下。
结果在大家还在犹豫期间,一个美鬓大叔叫过伙计问道:“你们这里是不是买一壶酒送两样小食?”
伙计连续在门口给人推销了两天,一听到这问题,便条件反射的应道:“是的。”
大叔闻言摸了摸胡须继续问道:“那上面写的莓酒是什么酒?居然要三两银子一壶?”
莓酒也就是骆清尘之前酿的树莓酒,因为难得,他们还找了玉婶一家帮忙摘树莓,快一个月的时间,总共也才酿了两百多斤不到三百斤的酒,是所有果酒里面量最少的。
因此,价格也自然是最高的。
骆清尘早就想到过会有客人问这些,因此也吩咐过伙计要怎么回答,因此伙计闻言便笑着答道:“这是东家用果子酿的酒,客官是否要来一壶?”
至于是用什么果子酿的,怎么酿的,伙计自然是不会说,也是不知道的。
骆清尘也是起了这个名字之后,才知道之前他一直树莓树莓的叫,萧云恒虽然没纠正他,但是这里的人其实并不这么称呼这个东西,不过这样的话更好,光从名字,别人也听不出他们到底是用什么酿的这样酒。
美鬓大叔闻言也不追问,只是道:“还是给我来一壶米酒吧,小食就送我刚刚的这个鸡爪跟上面那个鸭胗好了。”
伙计终究是不够老练,闻言愣了一下,下意识的道:“大早上喝酒?”
大叔也跟着愣了一下,反问道:“难道你们早上不卖酒?”
伙计终于反应了过来,连忙道:“当然卖,我马上给您上上来。”
如此,出乎几人意料的,居然早早的便卖出了第一壶酒。
第七十四章
有了第一个买酒的, 自然就有第二个。
骆清尘他们的米酒跟林叔家的价格是一样的,因此又有好几个客人点了米酒,只是却没有喝,让伙计用葫芦装好带走, 留下免费送的小食就早饭吃。
虽然点酒跟吃食的只占过来吃早饭人数的一部分, 但是一下子全都挤在了一块,骆清尘他们之前也没做好准备, 一时便有些手忙脚乱的。
连骆清尘跟萧云恒也赶紧过去帮忙上菜上酒。
魏瑾年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副热闹的场景。
愣了一下, 才走了进来,笑着跟骆清尘还有萧云恒道恭喜。
意料之中的,他身后跟着一起过来了的陆铭熙。
昨天傍晚的时候, 骆清尘听青玉斋的人说,魏瑾年还没到镇上,还想着他今天不知道赶不赶得上, 没想到这么早便过来了,想来不是昨晚赶到镇上的, 便是今日里一早到的。
于是连忙问道:“你们吃过早饭了吗?没吃的话楼上坐, 我让人马上给你们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