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清是处子,他同样也是,常安远的处男身对他将来择偶关系重大,没有真的确定要和夏清天长地久,他不会要了夏清。而要了,他就只会奉献给夏清一生一世的忠诚,这些他从来没让夏清知道,那小子惯会得寸进尺,若是让他摸透了自己的真心,怕以后就不受教了。
还有一个后话是,当常昀再藏不住凸起的肚子,被夏楚强娶进门,他被迫成了夏楚的妻子,他能忍着膈应叫夏楚老公,夏楚人前人后都叫他老婆他也忍着膈应去应了,却怎么也不肯对常雍改口,一直都是直呼其名或叫大哥。不过在这个村子里,辈分早乱得跟一团毛线似的,这也没人比较了。
他们约会的地点在树林,也在湖边,但更多的是去被废弃的旧楼房或者去小酒店开房间,那样能做更多亲密的事情。两人不为人知的十七岁,除了没有真的进入,什么都做了。
从那以后,夏清就对常安远开始死缠烂打了。两人同岁,不过夏清上面有两个哥哥,常安远却是独子,肩负着世家的责任,因此两人的性情大相迥异。夏清做事不计后果,想一出是一出,看上什么就非要到不可,眼泪也颇不值钱。常安远时常觉得他刁蛮,也不知夏家到底是怎么娇惯的他,这少爷的调调要当了自己的媳妇还得了?于是便没少修理夏清,也是没根由,夏清就真让他修理的服服帖帖了,成了乖巧的小妻子的模样。
依稀还放映着幼时互相厮打的画面,那个好斗的男孩子却转瞬成了这挺拔的青年,他蹲了下来,夹烟的手放到了小猫背上,温柔地顺了顺它的毛发,小猫娇甜地对他叫。
常安远有条不紊地亲吻着夏清,亲吻他每一处肌肤,含吮着他红润可爱
常昀说的常雍好像不姓常似的,他也意识到了这点,又指着常雍,仿佛是怒其不争,说:“你——好好的常家人不当,非得自己出去,哼!还找了夏思宁那个刷碗小工,你没脑子!”常雍不为所动地看着他,夹了一根点燃的香烟,靠着沙发背,慢慢地抽着。
常安远高门大户出身,脾气自然也不小,他是独子,肩负着常家的未来,因而远比夏清有担当。对于夏清的献身,他喜欢,他心动,那样美妙匀称的身体主动投入了他的怀里,一身散发着香甜的蜜色肌肤,他没忍住,还没松口答应,双臂就把人给搂住了,手也往两只俏俏的小乳儿和屁股上摸,当然,也仅止于摸,没有贸然接受他。
两人的交往是背着双方家庭的,持续了一年才真正发生了性关系。两个年轻人在幽会的时候,肢体上是少不了亲密的接触,夏清对着常安远又柔顺得像是被驯服的奶猫儿,他喜欢伸着舌尖前去一下下舔常安远的手指,每每一见面就直接往常安远的大腿上坐,让他随便脱自己的衣服,要亲就亲,要摸就摸,还会自己掀起衣服的下摆,挺着一双小乳给人喂奶,没事就把常安远的俊脸往自己的奶子里抱,让人吃了豆腐,还会傻高兴。
的后代,就得住我们家!我们家能让他安安逸逸的,你们家有什么?穷不隆冬的,一餐饭四个菜,几个破碗还得自己刷,边儿去。”
两个人的关系中,夏清非常主动,他也不清楚自己怎么遇上了常安远就能如此不要脸了,本来这人只是一个很讨厌的亲戚。
在旁的夏楚就没那么大气了,他对着常昀这副盛气凌人的样儿,脸上没有什么痕迹外露,谁能知道,他满脑子就跟念咒似的,一个劲回响着:“干死他,干死他,干死这个傻逼……等落我手里了,我非把他的小逼都操松了……什么狗玩意了……干死他,扒光他,干他逼,干他屁眼,干大他肚子……”
夏清对常安远太柔顺了,那种柔顺通过他的言行举止表达了出来,常安远以为这和发骚欠操也没什么差别。在他们常去的废屋中,杂草及藤蔓植物长满了整间屋子,已经覆盖了屋子原来的土砖地面,在一面背着阳光的墙根下,虽不肮脏却也有点灰尘。
绵绵的细雨幕宛若一层薄纱,它让举目望去的一切景色都透出了浪漫宁静的情怀,常安远就独自在那儿抽烟。夏清凝望着那个青年,那个人悠闲地倚着墙,抽烟姿势特别的好看,细长且透粉色的指尖缭绕着一缕烟雾,而雨珠坠落地面时溅湿了他的黑色军靴,在他脚下的墙根处正长着厚厚的青苔,有一只小猫正在他脚边舔着毛发。
由于夏清的身体比较宝贵,碰不得脏,常安远脱了自己的衬衫和外套铺在草地上,一铺好,夏清就自己脱光了平躺上去,他有点羞涩地朝着常安远张开了大腿,又朝他伸出了双臂——这副欢迎享用的模样实在太对常安远的胃口了,得亏了他是受过训的军校生,不然真不可能抵挡得住。
凭什么猫能跟他撒娇?我也要。夏清逐渐就有点恍惚了,周围很安静,在这条陈旧无人的街道,他只听见了春雨滴答滴答地落下,以及自己不断在加快的心跳声。在那场雨中,四处弥漫着湿润润的水汽和青草香,还有一丝找不到来源的甜味,简直……就是爱情的气味。
说来,那是寻常的春季雨天,夏清在一个屋檐下躲雨,意外见到了穿着军校制服在巷子口小店前的常安远,那条巷子还是他们小时候约战厮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