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妙接过狐裘,摇了摇头。
“姑娘放衣裳的箱子都在这里,是不是姑娘昨儿个醉了酒从箱子里翻出来的?”惊蛰试探的问:“不过怎么好似第一次见这狐裘似的?”
她们倒是都没往别的方向想,毕竟沈妙好端端的呆在这儿,昨夜里外头又有护卫守着,也没出事。只是这狐裘来的莫名其妙,沈妙道:“拿着出去问问农户,是不是他们家的。”
等见了农户家主人,主人一听就摇头道:“这么好的狐皮,咱们家可没有哩。姐儿大约是记岔了。”
沈丘捞过狐裘也道:“这狐裘看起来不是凡品,妹妹,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只怕要值不少银子。做工看起来也华丽,就是裁剪不太好,感觉你穿着大了些。”
沈妙接过那狐裘披风,心中纳闷不已,她的确是不记得自己何时有过这么一件披风了。不过听闻沈丘说值不少银子,倒是自然而然的收了回来,面不改色的说谎:“这么一说想起来了,似乎是从前在定京城买的。惊蛰,收起来吧。”
惊蛰正冥思苦想着沈妙究竟是什么时候买的披风,听她这么一说,也顾不上深思,立刻道了一声是,将那披风收到箱子里去了。沈妙摇了摇头,不管那披风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不过此去小春城,只怕要用银子的地方不少,如今沈信又不如从前,若是真的到了捉襟见肘的一日,还能将这披风换不少银子花。这么一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时日总是过得分外快。
心境的不同决定看到的风景不同,虽然远去小春城一路高山曲水,坎坷泥泞,纵然风尘仆仆,沈妙也未曾喊过一声累。那些被当做是负累的沈家军前部里的士兵们跟着沈信残余的亲信,也因着这一路上的同甘共苦和众人更加亲密。
自开春二月离京,八月初的时候,终于抵达了小春城。
小春城坐落在明齐的边陲,是个很小的城,城里若说最大的官儿,便是镇守武将罗隋罗大将军。一直以来,罗隋都保护着小春城百姓安居乐业,不过因为和定京城隔得太远,大伙儿也都心知肚明,这样的差事,也算不得一个美差事。加上这么多年来,罗家军也散的七七八八差不多了,罗家,也仅仅在小春城有些威名罢了。
城门的守卫见罗雪雁自怀中摸出罗家的腰牌时,顿时肃然起敬,并且让人去给罗家递消息。小春城就这么大地方,沈家这么带着一众人进城,立刻就被周围的老百姓注意到了,纷纷上前打听,得知是罗家出嫁的女儿带着一家过来,登时又是好一阵热闹。
惊蛰悄悄掀开马车帘子一脚看了看外套,对沈妙道:“姑娘,这就是小春城了。”
沈妙往外头一瞥。
小春城没有定京城贵女们说的那般不堪,虽是边陲小地,看着倒也热闹。只是风沙大了些,正因为风沙大,女儿家肤色都有些略深,不如京城姑娘细腻。许是民风开放,皆是活泼灵动,很有些调皮的模样,让人感觉生机勃勃。街边都有商贩小铺,并不物质缺乏。
惊蛰看着看着就高兴起来,原先的忐忑一扫而光,道:“姑娘,小春城和定京城也差不了多少呢。”
“娇娇喜欢这儿吗?”罗雪雁有些不安的问。她最怕的就是沈妙住不惯这里,罗雪雁自小在小春城长大,当然没问题。沈丘和沈信都是在战场上呆过的武将,更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娇生惯养的女儿需要她担心。
沈妙笑了笑:“这里挺好的。”
罗雪雁这才放下心来,又笑道:“咱们这就去你外祖家。自你知事以来还没有见过外祖,你还有两个舅舅,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们都是好人,到了那里,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罗夫人死得早,罗隋这么多年一直都是鳏身一人。罗家有三兄妹,罗雪雁是最小的妹妹。沈妙出生的时候罗家人千里迢迢来定京城见过一次,那之后因着小春城实在隔得太远,加上这头又走不开,沈妙和罗家人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前生沈妙对罗家的印象也很模糊,如今听罗雪雁这么一说,便也是笑了笑。
此刻罗家门前,早已是围了不少人。有看热闹的百姓的,当然还有罗家自己人。
罗隋站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两名中年夫妇,夫妇身后并列站着三个少年和一个少女。那几位少年皆是眉目端正,威风凛凛,虽年纪尚小,却也有了虎将风姿。那少女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杏眼,菱形小嘴一看便是个泼辣性子。她拉住身边的少年问:“大哥,你说那表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被她拉住的少年是个好脾性的,温声道:“应当是个不错的人。”
“什么不错啊,你能不能说的清楚些。”少女不依不饶:“长得漂亮嘛?你看那些来咱们小春城的定京姑娘,各个都长得漂亮的很,可是那性子却是娇滴滴的让人生厌。况且去年来小春城做客的那个官家姑娘不是说认识表妹么,”她压低声音,却因着清脆的嗓音仍旧能被人听见:“听说表妹在定京城名声可不好哩。”
“潭儿!”一声厉喝打断了少女的话,却是罗隋开了口,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那叫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