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聪明才对。”
谭啸枫露出职业假笑:“少爷当然也很神奇。”
苟君侯觉得谭啸枫在骂人,他几步追上在浅滩慢慢飘摇的独木舟,一翻身跳进去,拿起上面的船桨开始第一次试航。
谭啸枫看着夕阳下苟君侯远去的身影心里感慨万分,这简直犹如登月第一步,黑洞首露照啊!
神斑带着阿彪安静的坐在海边,像两个沉稳的守护神目送着苟君侯远去,而飞锦则跑到谭啸枫身边拱拱她的手。
谭啸枫拍了拍飞锦的脑袋:“臭小子,说不定很快我们就能离开这里了呢,到时候我带你们去谭府吃好吃的。”
苟君侯给独木舟取了个名字——征远号。
好吧,虽然这么霸气的名字和独木舟弱小的身材不成正比,可是谭啸枫还是点头同意了。苟君侯不仅心眼儿小,心理承受能力也不大,谭啸枫害怕他接受不了这个明晃晃的事实。
征远号的容量挺大,容下谭啸枫苟君侯还有三犬是绰绰有余,还能装不少的食物。可是想要横渡大洋显然有点痴人说梦,没有目标出海就是赌博,押注则是性命!
日落黄昏,苟君侯和谭啸枫两人坐着独木舟飘在海面上,他们离小岛已经有些距离了。两人心中都有种冲动,就这样乘着小舟一走了之。可惜,他们两个都很惜命,哪怕无比想逃离荒岛,也无法孤注一掷。
孤注一掷啊,那得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
谭啸枫看着坐在船头的苟君侯,他的侧脸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边,朦胧的光Yin中就连他的眼睛也仿佛忧郁低落了。
“喂,师父……”谭啸枫忍不住说。
“怎么了?”苟君侯回过头来,目光中带着疑惑。
“我唱首歌给你听怎么样?”
“唱歌?”苟君侯一挑眉,“你唱歌很难听啊。”
“嗯?!”谭啸枫顿时一震,“你以前不是说我唱歌好听吗?”
“是吗,”苟君侯十分疑惑,“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谭啸枫冷哼一声,忍不住想把苟君侯踹下船去。
什么时候,当然是他发、情的时候,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谭啸才不管苟君侯喜不喜欢,她躺在独木舟里,享受着船身在海浪中微微飘摇。看那天,一望无际橙红灰蓝交织,仿佛Yin沉沉没有希望。
一时忧愁袭来,谭啸枫本来是打算唱个喜庆曲子,逗逗趣让苟君侯不要太低沉的,谁知张口唱出来的却是白居易的——
“岚雾今朝重,江山此地深。
滩声秋更急,峡气晓多Yin。
望阙云遮眼,思乡雨滴心……”
作者有话要说: 快出去了,各位,快出去了!
☆、见血
每天掰着手指数日子,日子仿佛很难熬, 可是一转眼又是八月底了。
阿彪的腿早就好了, 可惜不管谭啸枫怎么小心,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平常还看不太出来, 可是跟着谭啸枫他们出去打猎的时候, 阿彪总是落在神斑、飞锦的后面, 而且常常跟不上大部队。
长此以往, 阿彪不可避免的变得有些低落,不管谭啸枫怎么安慰它,它还是闷闷不乐。谭啸枫不是心理医生,就算她是,也没法开解一条狗啊,只能多陪着它玩,冷落了神斑、飞锦。
日子一如既往平淡如水,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也没什么让人不高兴的。谭啸枫和苟君侯完全像两个老夫老妻, 彼此都熟悉得很了,你说上句我能接下句。难得的是虽然熟悉, 却没有相互厌烦,两个人都属于喜欢找乐子又不喜欢规规矩矩的人,倒是十分合得来。
谭啸枫也想过,要是谭府苟府不是势如水火,他们又不是被困荒岛, 就这么处下去也挺好的。
可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离了荒岛他们就得分道扬镳,不离开荒岛就得终生孤老。
惨啊,人生痛苦莫过于此。
谭啸枫感慨着一箭射中一只野猪的屁股,她和苟君侯正带着三犬进行每隔几天就要进行一次的围猎活动。
既然心情不好,当然要造造杀孽平缓一下心情。
所谓围猎,就是把猎物驱赶到一定的区域进行射杀,驱赶猎物当然是三犬的任务,它们一个个都干得很认真并且十分来劲,属于野兽的基因让它们相较于放羊更加喜欢打猎。
围猎是苟君侯最喜欢的,他就爱看猎物被追得东奔西跑亡于奔命然后被一网打尽,不得不说,这家伙骨子里就不是个好玩意儿。
谭啸枫也喜欢,这个活动的确有让人上瘾的潜质,但是她也喜欢静静地伏击,看准猎物一箭毙命,暗中放冷箭就是她的风格了。不得不说,她也不是个好东西。
这么一看,两人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不在一起肯定要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