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是沐野雪用心布置的,养了许多可爱的多肉,特别宝贝。
“妈呀,趁人没出来,赶紧的!”
陆宁臣贼头贼脑的把断了的多肉硬是塞回花盆里,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坐在电视机前。
靠,怎么办?
他是真心实意的想和自己同居过日子吗?
陆宁臣神色复杂纠结。
其实他也觉得自己有点渣,他原本想许多种设想里面的一条是,他暂时做沐野雪的男朋友,帮助他渡过难关,沐野雪这么聪明很快就会悬崖勒马,知道他陆宁臣不过是个替身或是解闷花生米,然后振奋起来,又会有更适合他的男人出现,沐野雪再次坠入爱河,接着他陆宁臣送上祝福和礼金,不带走一丝云彩的圆满退场。
当然,要是沐野雪找不到,他陆宁臣上了人家,就得负责下去,以后就好好对待人家。可应该怎么好好对人家啊?结婚?他家里只有爷爷一个亲人,还等着抱孙子呢,唉,咋办?实在不行,就让沐野雪抱一个,他们再结婚?
哎呀呀,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陆宁臣困恼的搓了搓头。
毕竟他也只是一个二十四岁不到的大男孩。
显而易见的,沐野雪的这种过小日子一把手的小媳妇状态的的确确是压根就没想找别的男的。
不对啊,沐野雪喜欢的不是小白脸系吗?
他这么糙,难不成沐野雪真的喜欢他了?
不对不对,沐野雪只是暂时性的依赖他,他作为沐野雪唯一的友人,必须秉着无产阶级五好四美精神,让沐野雪认清他自己,认清他这个糙汉,及时醒悟!!
陆宁臣一脸内疚的看着厨房的方向,那里还有沐野雪给他留的红烧肉,天,他简直不是人!
就在爷们儿抓耳挠腮,做精神争斗的时候。
洗手间的门打开了,水蒸气伴随着沐浴露的香气涌出来,一只纤长无暇的白玉腿并泛着粉红色的小脚伸出来,脚趾晶莹剔透,仿若害羞一样蜷缩泛粉红,蹭了蹭门口的灰色小绵羊毛绒吸水毯。
陆宁臣喉头一痒,没出息的吞咽了一口口水,脑子里灵光一现。
嘿嘿嘿,有办法了!
沐野雪稍长的半湿润黑发微卷,黏在娃娃脸边儿,刚洗过热水澡的脸蛋特别可爱,白里透粉儿像水蜜桃一样让人想要咬一口,大大的杏仁眼睛带了些无辜的媚意,睫毛也湿哒哒的垂着,红艳艳的小嘴唇微翘,抿了一下,左脸边的酒窝就又甜又美。他纤细的小身板其实并不矮,很修长,比例也好,穿着一件粉色真丝的系带睡袍上面是一朵朵白色小樱花,刚好盖住大腿,细腰窝连接小屁股撑得弧度显得曲线特别好看。
他的全身肌肤雪白,穿这种挑剔的颜色‘土气’的花纹,也特别好看,性感的要命里还带着可爱,眸子里的无所适从的忧郁更让人想要好好保护他,疼爱他。
陆宁臣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白色背心和海滩大裤衩,纳闷道:“你这衣服……”
有点眼熟。
沐野雪低头,擦了擦头发,大眼睛震动不敢看他,很害羞的小声说:“你也有啊~是那些小学妹们送的~一套~”
他并拢笔直堪比名模的美腿,脚下一双兔子耳朵粉毛绒拖鞋。
“哈?”陆宁臣全身一麻当即站起来,又去衣柜里看,果然找到了一件黑色真丝的睡袍,上面是金龙图案,堪比黑帮老大去夜总会开轰趴的土气式高贵既视感,再一低头今天才发现他穿的拖鞋是大灰狼耳朵毛绒拖鞋。
简直幼稚的要命!
立刻把鞋脱了,嫌弃的不行的陆宁臣无语道:“你真喜欢吗?”
沐野雪坐在床上,有些难过的低头:“你很讨厌么?”要是他讨厌,自己就不穿了……
陆宁臣诧异,难道沐野雪也和自己一样讨厌,只不过迫于别人的心意不好拒绝,当即夸张瞪大眼道:“谁说的,我就喜欢看你穿少、少女系的衣服鞋子!好看!!我喜欢!真好看!!”
沐野雪头低的更深了,很害羞又开心的玩儿弄细腰上的带子。
陆宁臣暗喜,心道,让他看看我的品位是多么的差劲,然后再对他霸王硬上弓,整天缠着他,再让他做我的小娇妻,展现我大男子主义的一面,看他能坚持的到什么时候!嘿嘿嘿……
于是乎,陆宁臣一屁股霸气的坐到了沐野雪的床上,沐野雪抬头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还没反应过来,两只手腕都被陆宁臣握住,直接压上来。
“啊……”沐野雪倒在床上,身上是体温热乎乎的男人。
沐野雪的睫毛颤动的像蝴蝶,咬唇很乖的闭上眼,身体也软绵绵的没有一点挣扎。
陆宁臣:“……”
“咳咳,嗯!小雪儿,红烧肉明儿早上吃可以,现在有一道肉我必须要吃,你给不给我做?”陆宁臣装作一副‘邪魅霸道’的样子,调戏的捏着那小美人的下巴。
沐野雪缓缓睁开大眼睛,清澈见底的倒影着陆宁臣的影子,羞的面颊染红,抿着唇酒窝甜的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