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医院后,急诊室的医生查看了顾初晴的情况,又调取了就医记录,说顾初晴只是体力透支,还有点贫血,加上没吃饭才饿晕的,去滴个葡萄糖,滴完就可以回家了。
范锋把顾初晴安排在角落里,避免太吵闹,好在今天看急诊的人不多,输ye室的患者也比较少,还算安静。
范锋去买了点零食,等顾初晴醒过来就可以吃点东西。
等他回来的时候,顾初晴还是没有醒过来,点滴也才过了一半。
不过,他很快就被顾初晴的模样吓着了!
顾哥头上的这个,这是什么?毛茸茸的,是谁恶作剧给戴上的?还是温热的!
刚好穿着粉色护士袍的年轻护士过来查看输ye情况,范锋问:“护士姐姐,我哥他头上的东西是谁戴上去的?”哪个熊孩子干的?可是今天这输ye室里没有孩子。
“啊?这位病人头上没戴东西啊。”女护士瞧着他,他是不是有病的眼神。
可是,“他头上有两只耳朵,毛茸茸的,还有温度,你看。”说着还抓了几把顾初晴头上来历不明的耳朵,“看起来像是狗耳朵,但是毛发很长,还是白色的,耳朵也很尖,就像是,像狐狸!”
“这位先生,我看您是累着了,这位病人呢还有半个小时输完ye,要不您先到一旁睡一会儿,到时间我来叫醒您。”护士姐姐微笑面对着在胡说八道的范锋,礼貌的建议。
范锋点点头,心里想的是,难道是我眼花了?
是自己因为失恋而气的糊涂了?不不不,不可能。
他揉了把脸,再度去看顾初晴,那耳朵还在。
不会是,真的只有他自己能看到吧?见鬼了?
范锋坐在一旁,盯着顾初晴的脸看。
他才发现顾初晴其实很有男人味,是很多GAY喜欢的类型,不是那种肌rou男,也不是那种白斩鸡的小鲜rou,就是一个健康的充满了男性荷尔蒙的身材脸蛋都不错的男人。
他一开始来这个城市工作,是因为自己意气用事,家里人都管着他,他不服,才像个叛逆期的孩子一样,躲在一个小城市里一个人生活。
他其实不用过这种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的生活,不用过跟人合租房子的日子,可是他就是有点天生反骨,不能做不能说的,他非要做非要说,他的后台也能给他这种权利。
他有个是歌手的男朋友,他还未离家出走的时候就在一起的,对方很忙,他也不想总是追着对方跑,所以他们见面都是一个月一次,每次他都特别高兴。
因为不肯回家,被冻结账户资金的范锋只能自己工作养活自己,那群狐朋狗友都不理他了更别说支援他了。
好好一个富家少爷得去当个搬砖狗,工资捉襟见肘,可把他愁的秃头了快。
这个小城市里那么小的房子,竟然房租那么贵,花钱大手大脚的范锋犯难了。
最后找人合租,于是顾初晴来了。
他第一次见到顾初晴时,是在一年前,他看到对方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穿在身上,提着文件包,像个社会Jing英,就跟他爷爷手底下那些一脸端正坐在会议室里高谈阔论的高管。
他当时没多想,反正有人分摊房租,什么都好说。
带着对方看了房间,洗手间,厨房,阳台,家电设备,对方只是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没有做过多的评价,也不讨论价钱。
因为他急着有人合租,那些爱挑刺儿的都被他轰走了,这次这个他有点不敢,也不是他怂,只是有一种直觉,对付这种人少逼逼才是理儿。
看完了,对方才说,签合同。
一阵手忙脚乱,签好合租合同,他就问了:“需要帮忙搬东西吗?”因为合同上写了入住日期就是当天,他才问的。
“不用了,谢谢。”顾初晴很客气,毕竟两人还是陌生人,他理解。
后来呢,他才知道那天顾初晴刚办完离婚手续,孤身一人来了这座城市。
往后就是上班工作回家,三点一线的生活方式,当然这是顾初晴的,不是他的。
他虽说自己是搬砖的,但是他在酒吧工作,夜班。有时候他们经常见不到对方。
但是他还是摸清楚了顾初晴的生活习惯,性格,甚至过去。
这个男人其实很好懂,甚至傻,但是心防特别厚。
他这合租人也是坦明了自己是同,接受不来的非诚勿扰,所以两人也没有什么冲突。
顾初晴曾透露过自己性冷淡,所以才敢来跟他合租,因为性冷淡,妻子怀疑他出轨,所以最后闹得离婚了。
顾初晴的生活很规律,甚至按部就班,毫无乐趣可言。
但是,顾初晴很会花心思在一些小事情上,比如阳台的花草,老房东留下来的,被他养的要死不活,可顾初晴来了之后神奇的都长得可漂亮了。
比如客厅,绝对会整洁干净,厨房自然也是干净整洁。
这种男人他都想要了,但是对方是个性冷淡的直男啊,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