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胡霖只觉得身上酸痛,昨晚上虽然也很舒服,但是一开始对方也太吓人了,他的小命都差点没了。经过昨晚上一晚上,他的功力又恢复了一点,这次起码可以使出魅惑术迷惑方圆百米的人了,不需要人们一直盯着他看了。
这日福秀早早就起来准备,他斗志昂扬,一定要自家公子夺得头名,因此今天早上特意提前跑到厨房跟那里消息最灵通的帮佣打探消息,这是他从前都不会做的事情。他得知了一些早就知道的消息,又听了一些街头秘闻,人总是会把听到的消息四处宣扬,小小的一座城什么消息都不会是秘密。
“公子,”福秀大声在门外喊到,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声音又低了下去,“公子,我打听到了,琴月公子会穿红色的衣服。”
“怎么就你知道似的,还小声告诉我,楼里都知道琴月喜红色,他今天肯定会穿红衣的。”胡霖躺在床上,看着福秀跟得了天大的秘密似的高兴,不由出言调侃。
“公子,你不知道,琴月花了大价钱呢,据说昨个请了锦绣坊的人来量尺寸”福秀烦恼的皱眉,“我们也没有多少钱,要不然也请人做一身,唉,要是把昨天吃烧鸡的钱省下来就好了。”
“别皱眉了,你看我现在穿的衣服好看吗?”福秀听得胡霖这般说,抬头一看,惊喜到,“公子,你什么时候做的新衣服,”随即爱不释手地摸起来,然后疑惑,“公子,为什么这衣服的料子摸起来跟我身上的一模一样?”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样的。”胡霖撤了法术,福秀就看到那光彩照人的衣服又变得灰扑扑起来,和他身上那件一样,上次一起做的。
“公子,我忘了,你的修为比我高,可以使法术了,那你到时候一定变一件金丝银线做的衣服,一定可以得到头名的。”嗯,福秀的审美就是金子越多越好看,衣服也是这样。
“好了,我们洗手吃饭吧。”
这夜,揽月阁给进门的客人都发了一朵红花,待看罢比赛,中意谁就将红花投到写着谁名字的篮子里,这场比赛之所以让众人评判,不过是公平起见。
比赛开始前,阁里的妈妈宣读了据说由琴月公子绞尽脑汁想出的比赛方法。
比赛分三场,第一场,比的是琴,第二场,比的是歌,第三场,比的是舞。
每一场都会刷下一批人,直到最后得票最高者胜。
阁里除了琴月,还有添香,秀舞,等一批人也会参加。
比赛正式开始前,琴月还派了小厮跑过来传达了他的话,大意就是胡霖除了脸,一无是处,就连脸也就比他好看了一丢丢,他一定会把胡霖打败的之类的。
胡霖请小厮喝了茶,托他带了话感谢琴月的好意,他知道自己长的好看不牢对方挂心,把琴月气了个跳脚。
比赛正式开始,一楼的大厅处摆了屏风,此时也挪到一旁,舞台前是一道帷幕,将人挡在帘后,众人只听到一阵琴声如流水从中传出,使人一连串的琴声不住,像小勾子似的勾住人心。
琴声渐止,众人都鼓掌喝彩。
舞台的帷幕拉开,琴月走出来谢幕,又赢得诸多掌声,比赛的出场顺序是抽签决定的,琴月最先,胡霖最后。
所以胡霖这会还在悠闲吃零食,边吃边偷偷用法力听别人的点评,众人都是一片叫好声,唯有一个房间里的书生似乎没听到琴声似的,叫了一桌酒菜大吃。书生似乎知道有人窥视,抬头四处看看,吓得胡霖赶紧收回神念。
中间上场的还有一些人,胡霖不在偷听人们的议论,专心加餐。
“下一个,霖公子。”报幕的人喊到了胡霖,胡霖悠悠的走到台上,就在琴上胡乱弹了一气,因为魅惑术一直用着,众人也沈醉其中。
结果出来了,胡霖和琴月都进入了第二场,一同的还有其他五位。
第二场比的是歌声,众表演者抽签后,琴月依旧得了第一个出场,其实是琴月用银子偷偷和抽到第一的人换了位置。
琴月唱的是流行的唱词,不外乎什么红酥手,销魂乡,合欢帐这类迎合之词,下面的听众也开始把玩身边的小倌,一时间,楼里yIn声浪语,好不快活。
其他人所唱之词也逃不出情爱之语,自怜之词。
轮到胡霖,他开口清歌,歌声却似乎能传到人心底,凡事楼里的任何一位都可以听到他的歌声,“真好听,”一个人痴痴说道。“美人,我来了”“这只烧鸡真好吃”“好多银子”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胡霖唱的歌是惑心曲,听到的人会在心里演化出最想见的东西。
其实如果把他唱的歌词翻译出来,你会听到,“一只狐狸,爱吃鸡,先吃鸡头后吃爪,然后啃啃鸡脖子,还有香香大鸡腿”
整栋楼里只有一个人听到的歌声是正常的,就是那个书生,只是他的身份真的是一个书生吗?
两轮下来,留下的人只有四个了,除了胡霖,琴月,还有秀舞和清歌。
第三轮的舞蹈是秀舞擅长的,所以他得了不少的红花,琴月别出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