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的三个层级定义。
大宪十六年的二月初二,在理学开年第一次理事会议上,名可秀正式提出了她的新学说,阐明了她的意见,这标志着理学内部长达四年的格物致知之争和道器之争终于落定。
名可秀首先提出的,是新的“格物致知”说。
“格物、致知”,这是提出的。从东汉郑玄作注解起,到宋代诸儒,“格物致知”的意义一直是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名可秀在她所著的中,对格物致知有创新的释义: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即: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知识是物理,道理是人性、天道之理。
名可秀的释义与其他儒家的区别在于:不是司马光的“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和程颢的“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视物理为修德性的物欲而斥于外,也不是程颐的“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的踏脚石的存在;而是认为物理与天理、人性是并行、同行的存在。
名可秀的这个释义提高了“物理”(自然科学)的地位,是理学成立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问题,即理学内部争论的——怎么从格物理致知天理?
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混淆人心和道心,这也是名可秀的格物致知释义中存在的不足——虽然她的释义没有将二者混同,但也没有明确分开,在这上面是模糊的,所以造成了理学派在实践应用中的分歧。
理学派内部因为格物学科而起的争论卫希颜是知道的,但她并不是理学的成员,虽然是她给理学提了个名,但当时是作为凤凰书院的创始山长给初立的理学派“赠”了个名,她自己是道家的身份,不会参入到儒学派系中——何况,她不通儒学。所以,名可秀对格物致知和理学定义的反思,卫希颜是帮不了妻子的。但她来自后世的经验让她知道,儒学不能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否则儒学必被后世所弃。名可秀对于格物科学的重要性自然是深知的,如何让形而下的物理与形而上的道达成和谐,正是她在修正学说时必须要考虑的。
经过四年的思考,名可秀在重新诠释“格物致知”时,借鉴吸纳了蔡发的观点——人心与道心之别上,存在着一个矛盾:人心即求物欲之心,当向对象性的物理世界去求;而道心即求道之心,当向形而上的天道之中去求。
但人无法直接去求取天道,怎么办?——蔡发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名可秀从孟子和庄子的学说中得到启发,认为:天道创造了人,人的生命体现了天道,故可以通过人的生命本质去求天道。这即是孟子说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名可秀进一步诠释道,“人心”与“道心”本来是二个不同的求知方向,人心是向形而下的物理中求,而道心则是向由人道反观之中的“自明而诚”,从而上达天道。
她在这里明确地提出,不能将人心和道心混同,到形而下的物理世界中去求道心,这必然会造成人心与道心的斗争,从而要求舍人心而求道心,存天理而灭人欲。——这个新的诠解,就清晰了以前的模糊之处,分开了有可能导致的人心与道心的混同,使得理学在这一点上与程学迥然不同了。
名可秀最初定义“理学”,将格物之理放入其中,就是要重视物理之学,促进形而下的知识体系(科学技术)的发展,但她在“格物致知”的反思中发现:如果将人心与道心混同之后,向物理之中求天道自然不会成功,反而会堵住人心求物理的道路,这同样会阻碍儒家面向物理世界的求知进路,从而排斥对知识体系的追求与思考,于是,物理之学仍然会沦落。
经过名可秀重新释义的“格物致知”说,使理学消除了这个隐患。
但是,将人心、道心明确分开后,又迎来了一个问题:道心、人心为二,如何使人心不迷于物欲呢?
名可秀在写时,论“惟Jing惟一,允执厥中”之旨,便以中庸的平衡之道来解决这个问题,她在新“格物致知”说中论道:
人心与道心二者之间存在着自然的平衡,道心知天道自在,自然与天地万物一体,而无争夺占有之心,自然除人欲之不正;人心考察物理只为满足生命所需,使物为我用,而不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是故,修心秉持“惟Jing惟一,允执厥中”之旨,就是要人守正“中道”,上求天道而下得物理,上下一贯,中行为人,才是“惟Jing惟一”。
这即是孔子说的:“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Yin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天道Yin阳为“形而上者谓之道”,地道柔刚为“形而下者谓之器”的“物理”,而人道仁义则是处于道器之“中”的“人道”。
故而人道为“中”,向下为人心,向上为道心;因为处于“中”,故可上下一贯,中行为人,人心与道心取得平衡,即是:达到道心和人心的平衡,也即道心与物欲的平衡了。
名可秀讲,人心不可能“求无欲”,只不过所求之欲有高下之别,有多少之分——有的人求功,有的人求名,有的人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