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的餐桌上,早餐由平时的英式早餐换上粟米粥,出奇地合百少霖口味,饿了一晚的百少霖连吃了两碗,南宫承之很是满意,吩咐佣人未来几天全家也以粥作为主食。
「不用这麽迁就我,我一个吃就行了,不用连你也陪我吃。」知道南宫承之不是很喜欢吃粥,百少霖不想连吃方面也要「连累」伴侣。
「没关系,我这阵子应酬也吃太油腻了,顺道清清肠胃吧。」
「药厂没什麽问题吧?」
「没,只是要将生子药发行到别的国家,还是得需要符合很多要求。」
「很很麻烦吗?」
「也不是,只是要做更多的临床实验,去证明没有很大的副作用罢了。」
百少霖心虚的乾笑了两声,没有再说这方面的话题。
两人吃完早餐後便一起出门,以前百少霖会挺着肚子止步在大门前,目送南宫承之离开,近来因为重新工作了,两人又重拾新婚时并肩着一起上班的习惯。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不猛烈,偶有凉风,阵阵的花草香在空气中飘散,跟百少霖跟南宫承之相遇的那一天,很像。
百少霖跟南宫承之相遇的那一天,严格来说是个好日子。
日子好得他暗恋的人挑在那天结婚。
「霖!」百少霖一步进礼堂,高夏翔便立刻上前跟他拥抱,「我以为你工作忙得来不了我跟阿锦的婚礼了!」
「怎会呢,你的婚礼我一定到。」忽视自己曾将请帖丢进过垃圾桶的事实,百少霖看了看远方穿白色西装的少年,一如高夏翔常传给他的相片那样阳光可爱,「恭喜你们。」
「阿霖你加油研发生子药,等我和阿锦也能生个宝宝~」高夏翔笑着挠头,神情就像明天就要当爸爸一样,一脸幸福。
「哈哈,我只是药厂的文员,不是研发人员,能做什麽」百少霖乾笑了两声,拍拍高夏翔的肩,说:「差不多该签纸了,快过去你的阿锦那里吧。」
因为是男男婚礼,所以没有抛花球的仪式,取而代之的是从天而降的花瓣,当作是对所有来宾的祝福,这种中看不中用的浪漫一看便知道是他那个从幼稚园时就认识的朋友做的。
当花瓣都落到地上时,婚礼也到了尾声,高夏翔从主持人手上抢过咪高峰跟嘉宾大喊:「我会好好对阿锦!也希望我的好兄弟阿霖能快点找到伴侣,呜」不知是想到自己太幸福,还是想到百少霖孤家寡人了二十二年,高夏翔突然哭起来,一旁的阿锦笑着帮他抹泪,在场的人都纷纷拍掌。
他们都不知道「阿霖」是谁,但还是大力的拍起掌来,作为当事人,百少霖只能苦笑了两声暗骂:「这这个傻瓜」
突然,眼前有人递了块手帕过来。
「呃?」百少霖抬头,只见一个脸无表情的男人。
其他人都沉沦在掌声之中,丝毫不觉场内的一角有这麽一出,男人什麽也没说,不等百少霖反应过来,径自用手帕抹去他眼角那不起眼的泪。
百少霖这才知道自己哭了,慌张起来:「场面太感人了对不对?所以我、我哈哈」
渐渐地,百少霖的笑声愈来愈小,「跟我来。」男人一手拉住他,走出了会场。
到了无人的一角,他才放开他,说:「好了,你可以哭了。」
百少霖愣了数秒,才意识到男人是什麽意思,难道他表现得这麽明显?连刚认识的陌生人也看得出他的心意?他难堪地解释:「我、我真的是因为太感动了,才」
「我不是他,你承认也没关系。」男人燃点起香烟,说:「他都结婚了,你再喜欢他也没用,哭一场便算吧。」
男人无情的话让百少霖有点怒了,即使他打从心底知道这是事实,但若这麽容易就能不再喜欢一个人,他便不需挣扎这麽久,也不会有今天的伤感。
百少霖望着这个陌生人,说了一句:「你——根本没有喜欢过人吧?」便别过头回到婚礼会场去。,
婚礼过後,高夏翔和他的阿锦到出国工作,百少霖重回平日的生活,在药厂营营役役,偶尔跟高夏翔传电邮交换近况,日子并没有他所想的难受,而那个突如其来的男人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在他脑海变得模糊。
一个如常的晴天,百少霖如常的上班、下班,在公司门外,那个模糊得快将化成雾的男人点着烟,烟火在成了在街角的尽头的一盏明灯,让人一眼就看见。
「嗨。」男人熄灭了烟,走到百少霖面前,说:「那天,有一句话你说错了。」
淡淡的烟草味充斥鼻间,四周一片沉寂。
「我喜欢过人。」
「哦。」百少霖不知道男人为什麽要跟他说这些,只能如此回答。
「我喜欢你。」
男人的语气毫无起伏波澜,让百少霖好一阵子才理解到话里的意思,傻傻的「吓」了一声。
男人还嫌不够震撼,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束百合花,「跟我交往吧。」
男人很认真,却举手投足都是傻气,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