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转过年来,赵匡胤将潘美“复检校太师”,派往真定府。潘美这个人一发怒就喜欢杀人,可是在陈家谷口的时候,王侁让人登高往远处望,望了半天没看到契丹兵的影子,以为没事儿了,想要争功,带了自己那一队人就去了,潘美作为主帅居然克制不住,看来这“好乘怒杀人”也分人啊,主要都是对着下面使劲的。
李煜这两天回家去了,他一不在,赵匡胤就觉得有点没着没落的,公事办完了,和大臣谈话也谈够了,寇准家里也去过了,还能做什么呢?于是他习惯性地打开箱子,拿了放在一堆表章线报最上面的一本装订Jing美的书册来看。
册子里的这些词他已经读过许多遍了,堪称滚瓜烂熟倒背如流,每当李煜不在,他便看看李煜写的这些词,回想一下李煜的种种事情,从宫中到郡公府,由近及远一直追溯到他在金陵的时候,有时还召见南唐旧日的宫人来问她家国主从前是怎样风流雅致,享尽人间富贵欢乐。
今儿赵匡胤再一读李煜的词,可就发现问题了,他的眼神在那首“乌夜啼”上面流连不去,“昨夜风兼雨,帘帏飒飒秋声。烛残漏断频欹枕。起坐不能平。”其它的倒也罢了,反正他那时哭哭啼啼伤心难过也是常事,然而这“起坐不能平”是怎么回事?躺下来觉得胸闷睡不着觉,定然要坐在那里才能喘得过气来?这可是大麻烦,心气衰竭啊,若是发展下去,只怕就那颗心就不跳了。
赵匡胤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这两年没看到李煜有躺下喘不过气来的毛病儿,每天晚上尤其是行房之后,更是如蒙大赦,倒在那里不多时便传来均匀的鼻息声,睡得酣酣沉沉,没看他半夜突然坐起来吓人啊!
所以这件事自己应该暂时可以放下了。
再说他那下半阙,自己如今也无心点评他那句“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乃是失败者常用的套路,这一下他过去最爱读的那些佛教经典可用上了,世事都是“梦幻泡影”一场空,所以不必执着,这样一来,不但身上轻松很多,心灰意冷的情绪也就有了一种别致的诗意。
然而后面那两句自己不能当看不见啊:“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这是要干什么?从早到晚都掉进坛子里醒不过来?这么个搞法儿太伤身体啊,没了节制哪行?
于是赵匡胤立刻拽过自己方才刚刚拟好、一时还没发出去的赏赐物品单子,拿起朱笔来就把第三列的“内库流香、殿司凤泉”一笔勾销,这种东西从今往后自己再不会送了,要喝的话自己拿钱到酒楼买去吧。
难怪人家说这书是“常读常新”的,要说自己把这些词也看得不少了,都能背下来,可是从前怎么就没读出来这词中有这么多隐患?信息量真大啊!
这一年是个闰九月,正好过两个重阳,开了酒宴兴致勃勃赏过两番菊花,李煜想到当时赵匡胤还搂着自己乐呵呵地说:“什么时候有闰七月,重光便好过两个生日。”
九月虽说是天气清爽,金菊盛开,农人辛苦一年也到了收获的时候,然而毕竟天气专为萧条冷落,树叶黄了,一片片掉落下去,蝉声也变得衰弱凄凉,这种景物之下,人若是有些隐衷,自己又未能振作,便很容易跟着这节气一起悲伤起来。
李煜坐在寝宫的床前,对着镜子看着里面的人,自己当年被俘到汴梁便已经三十八岁,如今这几年过去,更是已经过了四十岁,虽说是自从被赵匡胤看上之后日子过得舒服,然而毕竟是年华逝去,纵然再怎样享尽富贵,也是一天天衰老了,眼角的皱纹日益明显。
他拔下一根白发,无论再如何保养,头发也不会永远不变白,他忽然想起了金陵宫中从前有一个叫“庆奴”的女子,那庆奴年轻的时候十分出色,相貌美丽,能歌善舞,聪明伶俐,自己也曾经很是喜爱她,然而无论自己如何垂青庆奴,都挡不住岁月变迁,君王的恩宠也阻止不了似水流年,那庆奴年纪渐渐大了,而自己最喜欢的乃是年轻水灵的女子,以为女子最美的年华至多不能超过二十五岁,到了三十岁更是春芹已老,再不能列入歌舞班头,陪王伴驾——然而如今自己却已经四十岁了。
当年自己有一次在宫中忽然遇到那庆奴,那时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召幸过她,此时见面颇有些“久别重逢”的新奇感,然而那庆奴对着自己虽然娇羞脉脉,自己面对她也有些感慨,却终究是无法提起旧日的兴致,于是心中又是同情又是有些莫名地自得,便在黄罗扇上题了一首柳枝词:“风情渐老见春羞,到处芳魂感旧游。多谢长条似相识,强垂烟穗拂人头。”
当时李煜是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君王,面对一个已经过气的宫女十分温情体贴,还赐了一首诗来安慰她,如今再想起这首诗,李煜脸上便不由得有些发烧,赵匡胤将来若是嫌自己老了,又或是日久絮烦,便如同世上那般贵族豪门之人,将那糖腌的玫瑰卤子到后来也嫌吃絮了,不香甜,把自己如同庆奴一样看待,甚至是再写一首诗来赐给自己,自己可该如何是好?
哦对了那赵匡胤不怎样会写这种艳情诗,然而那人也是个促狭的,看到大臣在朝堂上交头接耳心里